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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期间业务办理和信息完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3-13     阅读:1,261次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的有关通知要求,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将于2015年3月16日至5月31日进行。为全力做好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间的业务办理
1 、考核期间,3月16日至5月31日, 暂停办理律师转所(含市内转所和跨市转所)和执业类别变更两项业务,律师管理平台将关闭相关业务的发起功能。其他证照业务正常办理。
2 、在考核期间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必须先取得考核结果。
二、考核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信息的更正完善
根据广东律师管理在线平台的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其中带红色星号的信息为必填项,必须填报内容,如果没有,请直接填写“无”。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加2014年度考核前,律师事务所应当登陆广东律师管理在线网(www.dglawyer.gov.cn)认真核对、补充和及时更新本所的登记资料,同时做好本所律师登记资料的核对、补充和更新工作,并根据广东律师管理在线平台的有关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的资料不完善的,不予发起考核申请。
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把本通知的内容传达到本所每一位律师,并严格遵照执行。
 
 
  
  东莞市司法局    
2014 年3月13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期间业务办理和信息完善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