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1-06-27     阅读:1,609次

各党支部:

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工委文件《关于开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律党工委〔20112号)的要求,为庆祝建党90周年,省律协党工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关系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或在律协、司法局的律师党员、党务工作者。

二、奖项设置

(一)综合奖

1、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2、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

3、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二)单项奖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先进党组织;

2、发展党员先进党组织;

3 、党建指导和联络先进党组织;

4、热心社会公益优秀共产党员;

5、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秀共产党员。

以上奖项均冠以“庆祝建党90周年”。

三、评选名额

省律协党工委根据我市律师行业党支部、党员数量,按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确定评选名额,具体名额如下:

1、先进党组织1个;

2、优秀党务工作者:1个;

3、优秀共产党员:4个;

4、接转组织关系先进党组织:2个;

5、发展党员先进党组织:2个;

6、党建指导联络先进党组织:1个;

7、热心公益优秀党员:4个;

8、维稳优秀党员:4个。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党组织中所有党员未受过任何处分或处罚;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做到“五个好”,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特色、效果好,党组织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团结带领党员在做贡献方面有突出表现;

3、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实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三个全部”目标要求,努力探索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4、大力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较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热心党务工作,为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奉献;

3、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做到“五个带头”,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特色、效果好,党组织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团结带领党员在做贡献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未受过任何处分或处罚;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主动参加党的活动,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做到“五个带头”,积极参加“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3、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学习,职业自律意识强,成为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和执业为民的表率;

4、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能力素质强,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有突出贡献。

(四)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表现比较突出;

2、律师所中所有人员身份清楚,且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均已纳入所在的党支部。

(五)发展党员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发展律师党员工作表现比较突出,成效明显;

2、律师所党支部近三年来平均每年从律师中发展党员(不含从其他单位转入而增加的党员)1人以上的。

(六)党建指导和联络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制度;

2、向所有已建立党支部的律师所派驻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其余未建立党支部的律师所均设有党建工作联络员。

(七)热心社会公益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热心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2、在参与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明显。

(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强;

2、在参与社会维稳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明显。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2011524531日 )。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以推荐的形式,可以推荐本支部或其他支部及党员。推荐其他支部或党员只需写推荐的名单;推荐本支部的需认真填写推荐表,同时附上3000左右字数的先进典型事迹,并报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二)审核。各市律协党委对各党支部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按评选名额研究提出推荐名单,经市司法局党组织批准后报省律协党工委。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评选表彰是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发动律师党员积极参与。

(二)认真把好质量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表彰对象,突出代表性,注意多挖掘、发现和推荐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材料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

联 系 人:刘莉玲(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2459905

    真:22508201

 E—MAIL:liuliling@dglawyer.cn

附件:1.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2.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全省律师行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5.全省律师行业发展党员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6.全省律师行业党建指导和联络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7.全省律师行业热心社会公益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8.全省律师行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