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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

日期:2014-12-30     阅读:1,070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省律师协会《 关于印发<广东省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操作指引>的通知》 (粤律协 [2014]36 号)转发给你们。 2014 10 21 日,省律协十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操作指引》, 2009 2 8 日修订的《广东省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业务操作指引》自本指引公布之日起废止。请各单位及时查收,认真组织律师学习并参照执行。
人:赖文彬(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 22492342
    真: 22508201
E—MAIL 68583573@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4 12 30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操作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操作指引》的通知(粤律协[201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