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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法律服务在塘厦”纪念《法律援助条例》实施8周年暨9.25律师宣传日活动

日期:2011-10-11     阅读:5,688次




927日,广东省法律援助局、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东莞市律师协会、塘厦镇政府在东莞塘厦镇石鼓社区联合举办“法律服务在塘厦”纪念《法律援助条例》实施8周年暨9.25律师宣传日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了广东省法律援助局、东莞塘厦镇政府的大力支持。

省法律援助局局长谭征,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袁洪昌,市司法局副调研员陈玉伦,市法律援助处主任彭浩强,市律师协会2011年度执行会长李健豪、副秘书长刘丽芳等出席了活动。市律师协会刑事、民事、劳动、知识产权、国际民商事、非诉等6个法律专业委员会以及塘厦四家律师事务所共20余名律师在活动现场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各种法律问题的解答,并向市民免费派发普法资料《聘请律师常识》以及法律知识宣传单,赢得了一致好评。

   市律师协会执行会长李健豪还接受了记者的现场采访。塘厦广播电视站等媒体对此次法律咨询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