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下午,我会先后召开七届十二次会长办公会会议和七届七次理事会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朱小平应邀出席会议,我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周云、李道君、张旭东、崔芸庆、蔡国民、姬明镜,以及其他理事参加会议。我会监事长张文丽,秘书长龙开族,副秘书长刘丽芳、卢锦仪等列席会议。会议由陈锡康会长主持。
会议指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是全市律师行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律师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战略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全市律师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双重利好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紧密对标“双区”建设、“双城”联动,结合实际,深入挖掘政策机遇,精心谋划我市律师行业的发展,在更高水平上发挥东莞律师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推进东莞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深化改革开放作出律师行业应有的贡献。
会议通报了“涉外法律服务机遇与挑战高峰论坛”有关情况;审议了支持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等社会公益活动事项,以及东莞市律师协会新办公室装修专款预算、《东莞市律师协会新办公室装修专款审批办法(修改稿)》等事项;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和管理办法(修改稿)》,并决定提交律师代表大会进行研究审议。会议还研究了东莞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时间等日常工作事项。
会议各项预定议程完成后,张文丽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发表了监督意见。
(七届十二次会长办公会会议)
(七届七次理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