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
登录须知
|
搜索
关闭
登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记住密码
找回密码
立即登录
提示:
登入用户名为执业证号或会员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x"也算作是一位)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
律师行业党委
组织架构
协会领导
行业党建
行业党委简介
党建动态
党委通知
学习阵地
党务指南
资讯专栏
媒体报道
东莞律师简讯
涉外法律服务
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援1+1
一村一法律顾问
女律师风采
青年律师成长
民营企业法律服务
结对共建
行业规章
行业规章
法律法规
政策文件
组织规范
行为规范
业务指引
协会服务
公众服务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投稿通道
监事长信箱
业务研究
专门工作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资讯专栏
>
一村一法律顾问
关于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5-03-06 阅读:5,917次
打印
分享
各司法分局: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自开展以来,在当地镇(街道)党委、政府及司法分局、村(居、社区)、驻村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明显成效。各司法分局按照市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协调好村(社区)与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关系,并做好技术指导与跟踪问效,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多数司法分局发挥了良好的桥梁纽带作用。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做好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半年工作评价
按照省厅《广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指引(试行)》要求,每半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市局依此制定了《东莞市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评价表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半年检查评估结果低于
60分的,市局将责令律师事务所更换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两次检查评估均低于60分的,不再推荐该律师事务所与村(社区)续签法律顾问协议。各司法分局根据要求会同村(社区)做好评分工作,于3月25日前通过OA报市局基层科备案(一名法律顾问一张评价表,电子版即可)。
2
、法律顾问领取工作补贴的说明
检查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司法分局协调镇(街道)财政分局确定工作补贴领取事宜,之后由司法分局通知村(社区)法律顾问完成相关程序后领取工作补贴。
附件:
东莞市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评价表
司法局基层科
2015
年3
月5
日
关于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打印
分享
律师协会网站
广东律师网
北京律师网
广州律师网
深圳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市政府职能部门
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财政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
市政法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广东司法厅
东莞市司法局
专业法律网站
劳动法苑网
法源法律网
中律网
中国仲裁在线
CIETAC华南分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中国仲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