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律师须知

日期:2011-03-08     阅读:8,579次

一、委托人对于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向其执业的律师所,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二、当事人投诉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应准备一份书面的投诉信,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收费凭据等)的复印件前往所在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

投诉信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姓名、及所在律师事务所;3、投诉内容与投诉依据(或投诉理由);4、投诉的请求等。

注:本协会只受理属于本协会团体会员(即律师事务所)和个人会员(即律师)的投诉。投诉非本协会会员的,请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或被投诉对象所属的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市律协秘书处纪律部

联 系 人:詹杰能、莫瑞仙

联系电话:076922492342

    真:07692250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