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展现广东律师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省律师协会拟于12月中旬举办“逐梦新程 ·律动青春”文艺比赛。为做好我会参赛节目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东莞市执业律师(含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实习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
二、活动形式及作品要求
(一)节目类型:舞蹈、乐器、唱歌、相声、小品、朗诵(每个节目组合不超过8人)。
(二)内容要求:弘扬法治精神,内容积极向上,不得含有 暴力、庸俗及法律禁止的内容,时长控制在3至4分钟。
(三)诚信要求:作品须为本人真实演绎,严禁“假唱”“替身”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拍摄要求:参赛视频需画面声音同期录制,横屏拍摄,无剪辑拼接, 确保表演者及场景整体入镜。
(五)组队要求: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队,或以个人名义灵活组队。
三、比赛遴选安排
(一)我会会员事务与文体工作委员会对参赛节目进行筛选、择优推荐2个节目报送省律师协会。
(二)省律师协会对报送节目进行复审,组织入围选手于12月中旬进行现场决赛展示(决赛前一天下午报到,决赛当天上午彩排、下午比赛)。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所内人员报名。参赛队伍请于2025年11月19日前将《报名表》Word文档和盖章PDF版及参赛视频发至我会秘书处指定邮箱:hyb@dgla.org.cn,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律师事务所文艺比赛报名表”。
秘书处联系人:梁艳青,联系电话:22492342, E-MAIL:hyb@dgla.org.cn。
附件:2025年广东省律师协会文艺比赛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