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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电子证据律师实务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3-07-16     阅读:992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拟举办一期电子证据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题:律师办理电子证据业务的实务与技巧

主讲人:刘品新律师,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错案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鉴定人、中国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取证专家委员会委员。

二、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720日(星期六)上午830—855

培训时间:上午900—1200

三、培训地点:东莞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总结过去培训的经验和听取部分律师的建议,互动环节应提高律师提问的质量和效率,故希望有问题需要现场向嘉宾提问的律师请提前拟好发问提纲,做到简洁清晰,提问尽量在2分钟内完成。同时,问题要从案件中抽象出来,可以要求嘉宾就某类现象进行解释或评判,但不能直接指明具体案件中的当事人名称,也不能直接要求嘉宾对某个案件结果进行判断,否则主持人将阻止提问人继续提问。

欢迎广大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和律师助理积极参加此次培训培训前,请律师到签到处刷培训卡以确认课时(讲座计现场培训课时3学分)。未办培训卡的律师请带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核对身份并签名确认课时。迟到半小时及以上者不得刷卡、签名,不确认培训课时。

人:赖文彬(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真:22508201

E—MAIL68583573@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3716


关于举办电子证据律师实务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