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松山湖)总工会,司法分局,相关律师事务所:
现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的通知》(粤工总〔2023〕6号)给你们,请执行落实,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聚焦主题,突出重点。各镇街(松山湖)总工会、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要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决策部署,以更高站位推动法律服务行动,建立完善统筹协调、信息通报、督促指导等工作机制,以“工会干部+律师志愿者”等形式组建服务团队,开展服务工作。市总工会至少联系1—2家平台企业工会或其合作用工企业工会,每个镇街(松山湖)总工会至少联系1家平台企业工会或其合作用工企业工会,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行动与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工作联动衔接,逐步实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工作常态化和精准化。重点关注后疫情时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他们提供及时高效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各镇街(松山湖)总工会、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对参与法律服务行动的人员队伍要加强组织和管理。充分发挥“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组织以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树立典型、深挖亮点、扩大宣传,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事迹宣讲、现场观摩等活动,促进各地法律服务行动互学互鉴、营造良好氛围。
三、紧扣节点,扩大宣传。重点把握“五一”“国庆”“12•4”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媒体宣传和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重点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宣传引导,持续扩大法律服务行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坚持正面引导和典型示范,加大对法律服务行动中先进人物和鲜活事例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带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尊重和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四、落实律师人员安排。各镇街(松山湖)总工会可选择附件2中各分队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也可结合实际,另行物色律师开展服务行动。相关费用由各镇街(松山湖)总工会承担。
五、加强材料报送。请各镇街(松山湖)总工会在活动结束后,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服务行动总结报告、情况统计表、3张活动照片(要求原件、无压缩、每张2M以上,建议使用相机拍摄)、活动视频(文件大小为10M-200M、1080P清晰度、MP4格式,建议使用相机拍摄)等材料打包发送到市总工会维权工作部,电子邮箱:zghqyb2020@163.com。
东莞市总工会维权工作部联系人:卢旭佳
联系电话:22110391
东莞市司法局律管科联系人:吴丽娟
联系电话:22491622
东莞市律师协会联系人:赖文伟
联系电话:22459905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的通知(粤工总〔2023〕6号
2.“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各分队人员安排表
3.2023年“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