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东司字〔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会已顺利完成2012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但是,目前我市仍有10名律师因未达到全国律师协会有关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而被暂缓年度考核。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要求培训课时未达标的执业律师于2013年7月15日前补足培训课时。逾期仍未补足培训课时的,视为放弃参加2012年度考核。届时我会将其相关考核材料报送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作处理。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