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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5-06     阅读:2,708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总结提高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业务水平,服务我市外贸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会拟举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仲裁委员会

承办机构:东莞市律师协会涉外与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港澳台外事工作委员会

二、征集对象

(一)我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

)东莞市法学会会员;

)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三、征集内容

征集案例类型:涉外法律服务典型诉讼、仲裁案例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非诉讼案例。

征集案例涉及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涉外知识产权、海外信息安全、跨境金融与资本市场、跨国犯罪与追逃追赃、国际争议解决、跨境海事海商物流、贸易救济、出口管制等涉外领域,也可结合涉外业务实际细化服务领域(以上领域含涉港澳台法律服务)。

四、征集要求

)案例时间

2019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由征集对象参与处理的涉外领域典型案例。以往参评过市律师协会类似案例评优获奖的案例,不能重复参与本次评选。

)内容要求

紧紧围绕前述征集涉外领域中的热点、难点等选取案例,在基本案情、案件审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阐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披露、散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涉及需要保密的信息,由申报人作技术处理。

(三)结构要求

主要包括案情简介、法律分析和案例点评三部分内容(详见附件2《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申报表》)。报送的案例要求具有典型性,案情简介要有案件背景、案件结果等要素,法律分析要有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要素,案例点评要有案例分析、建议或意见等要素,并呈附相关案例的已生效裁判文书副本或与之有关的相关资料

(四)格式要求

案例标题:使用小二号宋体加粗,段后距设为O.5行。正文:一级标题使用三号黑体加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三号楷体,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三号仿宋,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l.”。正文使用三号仿宋,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为30磅。

申报案例若已经入选省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仲裁机构作为公报/典型/优秀案例选登,且申报对象主要观点获得上述机构采纳的,或者已经在广东省律协的评选活动中评为优秀案例的,可直接入选

五、案例评选及报送要求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积极发动本所律师投稿参评。本次活动采取个人推荐、单位推荐、自行参评方式进行。我会将根据投稿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获奖作品汇编成册

(二)参评者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1)Word版和Pdf版、“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申报表(附件2)Word版和Pdf版、“声明书”(附件3)Pdf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5625561801@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上须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参选案例标题”

联系人:陈靖雯,涉外与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电话:15625561801,邮箱:15625561801@163.com。

 

附件:1.“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2.“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申报表

3.“声明书”

                                

 

 

   东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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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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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
  •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