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训|新《公司法》董监高法律责任的解读与董责险实务

日期:2025-06-17     阅读:1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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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11下午,市律师协会举办“新《公司法》董监高法律责任的解读与董责险实务”讲座,邀请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赖辉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重客客户经理乔玉锋担任主讲嘉宾

我会副会长姬明镜、邹育兵,副监事长邝子光,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高超强,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吴娟,以及我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等近100人参加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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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辉华副主任作主题分享)

赖辉华副主任深入剖析了新《公司法》下董监高的义务与责任,详细梳理了董监高的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解读了事实董事、影子董事以及监事会架构改革等新变化内容。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进一步对立法变化进行实务解读,具体分析了董监高不忠实不勤勉履职时的责任风险,提出应对及防范措施强调董责险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来降低履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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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玉锋经理作主题分享)

乔玉锋经理从保险视角出发,结合实际案例系统阐述了董责险的承保逻辑、投保流程及理赔争议焦点。他强调了保险工具在分散企业治理风险、保障董监高履职安全中的核心价值,为与会律师拓展企业服务场景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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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龙访谈环节,高超强主任、吴娟主任、乔玉锋经理围绕“保险视角下董监高的合规履职”主题展开了一场跨界对话。他们离职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能否获得董责险保护以及董监高保险在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应用领域区分、免责条款等问题展开交流,重点探讨了董监高的哪些责任能够纳入董责险保险范围,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论证分析。他们认为,法律与保险的深度融合将成为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方向,律师可以通过投保前审查、履职留痕到纠纷时的责任切割论证,将董责险转化为企业治理工具,为企业风险防控提供跨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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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明镜副会长作总结发言

姬明镜副会长总结发言表示,本次活动从保险与法律双视角切入,讲解了律师如何借助保险工具防范和降低董监高履职风险,做好企业合规建设,具有很强的实操性和启发性。律师通过专业的延展,将更多跨领域的工具、知识、经验融合到实务工作中去,提升综合能力,为客户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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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