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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1”志愿律师全国最多

日期:2012-09-29     阅读:1,512次

  7月14日上午,省司法厅和省律协为参加201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志愿律师举行欢送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伟雄,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省律协副会长王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陈建,副处长占春红、陈武明,省律协秘书长叶港,志愿律师以及部分媒体记者等约50人参加了欢送会。

  在欢送会上,陈伟雄书记勉励志愿律师克服工作条件、生活环境改变的困难,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带着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带着对援助地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履行好自己职责,自觉服从当地党委的领导,遵从当地的民俗习惯,做到感情融入、工作融入、生活融入。同时,陈书记对厅律管处及省律协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要落实好已经确定的各项保障措施;二要及时与各位志愿者服务地的司法厅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及时解决志愿律师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三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慰问、了解各位志愿律师的工作生活情况,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及时给予表彰和大力宣传,并纳入厅表彰范围。梁震副厅长希望志愿律师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要把生活安排好,有困难要依托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帮助解决,并及时向省厅和省律协反映;省厅和省律协将切实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为志愿律师解决后顾之忧。王波副会长代表省律协对志愿律师表示感谢,认为他们以乐于奉献的精神和实际行动为广东律师添光增彩,进一步展现了广东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广东律师界最可爱的人。

  今年广东共有39名律师报名参加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其中23名执业律师入选,成为全国派出律师最多的省份。这23名志愿律师将奔赴新疆伊宁县、西藏林芝地区、四川乐至县、广西融水县、云南金平县等全国无律师县和西部律师人才严重短缺的县,为当地提供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他们分别来自广州、深圳、东莞、珠海等12个市,其中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32岁,50岁以上4人,还有3名女律师参加并分赴西藏、云南等地进行法律援助服务。这些律师正值年富力强,是律师事务所业务骨干,其中还包括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合伙人,他们甘愿放弃丰厚的收入,到西部偏远地区开展法律援助,令人感动。
  在推进“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在志愿者律师的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和荣誉表彰等方面,制定了一套具有“广东特色”的工作模式:对省内志愿者律师免除当年律师会费,完成援助任务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再免除两年律师个人会费;要求所在律师事务所为志愿者律师继续购买社保,同时建议保留其基本工资。完成任务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在业务上、培训上给予帮助和优先;律师参与志愿者行动支援西部地区,或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资金资助的,在评优时同等情况下优先提名。志愿者律师完成任务后,省司法厅、省律协将给予专门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记功;此外,出台生活补贴和探亲补助、慰问金等政策,并要求派出律师所在地的司法局、律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也要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律师行业的价值并不是以金钱来衡量的,除了赚钱以维持生计外,更重要的是行业服务社会的功能,这次行动正好是价值体现之一。”来自深圳即将前往新疆援助的律师仇秀斌表示,他自己正在学习新疆的历史以及宗教信仰方面的知识,以尽快融入当地。“新疆有着广袤的土地,希望自己能够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架起资金与资源相互往来的桥梁,为当地经济和法治建设尽点力。”
  律师何丹智申请到西藏地区工作,但因57岁“超龄”被改派往广西玉林福绵区服务。还未出发,何丹智就已经萌生了“全家总动员”的想法。“我先了解一下环境,再看当地的需求。如果法律服务需求量大,我想把已通过司法考试的女儿叫到身边当帮手,还可以叫已退休的妻子来帮忙。”
  广东23名参加201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分别是:郑穗军(博厚所)、王云松(达熙所)、陈海源(国信联合所)、江亚芳(女,岭南所)、金锋(深大地所)、仇秀斌(华协所)、高立明(金唐所)、贵铸(德城所)、黄庆春(君孺所)、严世勇(法鹏所)、戴明(大公威德所)、刘曦(汕头市公职所)、林斯丹(女,国源岭东所)、邓南华(韶大所)、何丹智(意合所)、朱国民(安达信所)、李峰(茂名市法援处)、彭军(惠州市法援处)、张文醒(瑞轩所)、周静(女,旗峰所)、黄烈(千里行所)、罗泽华(云浮市公职所)、苏大明(恒力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