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来函告知,根据工作安排,原东莞市第三看守所关押的全部在押人员已于9月20日上午转押至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关押。从9月20日起,办理原东莞市第三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提审、提押、法律文书送达、律师会见、出所开庭等业务,凭相关法律文书前往东莞市第二看守所业务窗口办理。请各律师事务所相互周知。
东莞市司法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