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行业资讯 > 通知公告 > 通知

关于变更羁押场所的通知

日期:2017-09-26     阅读:1,879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来函告知,根据工作安排,原东莞市第三看守所关押的全部在押人员已于9月20日上午转押至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关押。从9月20日起,办理原东莞市第三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提审、提押、法律文书送达、律师会见、出所开庭等业务,凭相关法律文书前往东莞市第二看守所业务窗口办理。请各律师事务所相互周知。

 

 

 

东莞市司法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