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关于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2016年第四期的通知》(华律字〔2016〕第5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2016年第四期定于11月28日—12月23日开班,培训对象为:已于5月7日前在市律协秘书处报名的实习人员,并由华师律师学院进行统筹安排已在省律协报名备案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请各单位及时传达通知内容,请参训学员于11月 13日24:00前将《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参训回执单》发送到邮箱 hslsxy@126.com。
联 系人:刘雅文(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31345865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11日
转发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关于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2016年第四期的通知》
关于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2016年第四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