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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优化律师办理会见工作的通知(三)

日期:2021-03-17     阅读:3,338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近日,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及疫情防控要求,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市拘留戒毒所分别优化调整了律师办理会见工作有关安排,具体如下:

一、律师办理会见前须通过粤省事平台进行预约,从2021317日起,经预约到监所办理会见的律师须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看守所提供),提供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戴口罩。

二、从2021317日起,律师可通过“粤省事”平台预约到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办理视频会见或一般会见(即面对面会见),办理视频会见须提供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一般会见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市拘留戒毒所目前只安排视频会见,从2021317日起,律师到市拘留戒毒所办理视频会见须提供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市第二看守所从2021321日起,网上预约号每天从现在的108个增加至130个,预约号将根据疫情和会见情况适时增减。

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我会秘书处沟通反映。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2492342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