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投身于法律援助工作,运用专业法律知识服务群众,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纵深发展,履行律师的社会公益责任,践行执业为民的理念,我们倡议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当中,结合工作实际,每年义务承办1至2宗法律援助案件。
有意愿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可向市法律援助处报名,并承诺按照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要求承办案件。市法律援助处将为广大律师做好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保障工作,向律师支付法律援助补贴中的直接费用(直接费用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执行,具体金额按《东莞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规定),以及根据律师意愿按规定登记志愿服务时长。市法律援助处根据律师的志愿办案情况,优先安排法律援助案件的日常指派工作及值班工作。
希望全市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积极响应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号召,助力我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
东莞市法律援助处
2025年10月11日
(联系人:欧阳超,电话:2231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