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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2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律师座谈会

日期:2022-07-27     阅读:3,179次

2022年7月26日上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律师座谈会,欢迎我市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何立忠律师和援藏律师志愿者李海疆律师、黄乐声律师凯旋归来,同时欢送我市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李增震律师奔赴法律援助岗位。

市司法局局长陈鸿钧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何朝晖,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黄志峰出席会议。市司法局相关科室、市律师协会有关负责同志,“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律师代表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代表,以及有关媒体代表等参加会议。

陈鸿钧局长高度肯定了我市律师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等公益法律服务所取得的成绩,对参加志愿者行动的律师致以诚挚的敬意。他表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律师行业全国性的公益品牌项目,是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民生工程之一,经过13年发展,已经成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法治民生工程,为解决法律服务资源短缺县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

陈鸿钧局长寄语律师志愿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把“1+1”行动作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载体和服务保障大局的实际举措,持续推进“1+1”行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铸牢服务群众意识,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老百姓在接受援助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要聚焦助力乡村振兴,紧紧围绕服务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全身心投入志愿服务工作中去,在利民生、解民忧方面做出新的工作成绩。

陈鸿钧局长强调,要加强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公益法律服务的感人事迹的宣传,讲好律师公益服务故事,传播公益法律服务的正能量,努力培树典型,营造氛围;要关心律师志愿者,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解除后顾之忧;要为广大律师提供更多、更好、更广阔的舞台,要采取更多激励措施,让律师们的公益热情得到很好的发挥。

会上,陈锡康会长介绍了我市律师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与“援藏律师服务团”的情况,并对我市参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律师表达了关心和慰问。何立忠、李海疆律师作为往届律师志愿者代表分享了工作经验。李增震律师作为入选2022年律师志愿者代表作表态发言。有关律师事务所代表也作表态发言。

陈鸿钧局长慰问律师志愿者或其代表


东莞律师参与法援“1+1”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工作情况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2009年起由司法部发起的民心工程,全国各地律师经过遴选成为志愿者,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2019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持续推进‘1+1’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2019年开始,司法部设立“援藏律师服务团”。

多年来,东莞积极动员广大律师参与志愿服务,先后派出12名18人次律师志愿者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他们远赴四川、广西、西藏、新疆等中西部边远地区从事法律援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畏艰难、甘心奉献,认真帮助解决受援地法律服务资源短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律师为人民”的职能定位,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服务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的付出获得党和国家、人民群众的一致肯定,多名志愿者律师多次获得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以及援助当地司法厅授予的个人三等功、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优秀律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律师、法律援助杰出贡献奖、公益爱心律师、西藏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西藏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律师等荣誉。

为了让律师志愿者们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价值,鼓励更多律师参与公益公义事业,我会非常重视律师志愿者的发动招募和组织保障工作。根据省厅、省律协的安排,每年召开工作座谈会或宣讲会,动员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积极报名参与;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并力所能及地为律师志愿者提供政策支持,主动承担律师志愿者服务期间的社保费用,减免当年会费,定期对律师志愿者进行慰问;积极了解律师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和工作生活需要,切实解决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当好他们的“娘家人”;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以律师志愿者先进事迹为主题开展“最美律师”宣讲活动,用不同形式讲好律师志愿者故事,提升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今年,我市报名参加202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的律师共有3名,最后,经司法部、省司法厅综合考量,确定我市李增震律师到广西贺州参加援助活动。


律师志愿者事迹摘编


何立忠  广东国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与“法援‘1+1’行动”前往新疆兵团14

“法治的宣传和普及为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为贫困地区提供法律援助是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何立忠律师在会上分享了他在新疆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14师昆玉市开展法律援助的工作情况和心得体会。他所在的服务地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是新疆最南端的地区,位于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边,喀喇昆仑山北边。尽管自然条件恶劣、语言不通,何立忠律师始终恪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很快融入当地司法局的工作团队,积极投身开展法律援助及法治宣讲工作。还参与十四师政法委“涉诉涉访案件”评查工作,担任十四师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带班人,充分发挥律师志愿者传帮带作用,为服务地培养法律服务人员,努力解决当地法律服务人才短缺的现实问题。他表示,新疆的和平稳定离不开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法治力量的支持。基层普法宣传对落后地区来说极为重要,律师志愿者通过参与法治宣讲,提升了当地基层的法治观念,并在群众心中种下“有问题,找律师”的思想意识,有效为地区和平稳定贡献了专业力量。


李海疆  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与“援藏律师服务团”前往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

“在西藏,人们流传着一句话:‘缺氧但不缺信仰’,对律师志愿者来说,信仰就是心系百姓,心系国家,为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西藏风景很美,但最美的风景出现在翻山越岭去给群众服务、为群众普法的路上。”

李海疆律师用一串工作数据汇报了他为期一年的援藏工作情况。截至2022630日,共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318份(涉案总标的超过3590万元),接受法律咨询超过106人次,审查合同、文件106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件,开展法治宣讲40多场次。此外,他还主动为群众整理借条、欠条、买卖合同等范本,多次协助县政府、信访局处理信访案件,助力地区维稳工作。进入西藏以来,他迅速克服高原反应,进入工作状态,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法援工作之余,积极参与捐款、献血,代表当地县司法局参加拉萨半程马拉松竞赛,参与西藏百万农奴解放63周年活动等,支持宣传当地的文化和体育事业。近日,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市司法局还收到了来自工布江达县司法局发来的一封感谢信,信中充分肯定了李海疆律师为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和法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黄乐声  广东启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与“援藏律师服务团”前往西藏林芝市区

“‘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作为一名援藏律师,我能用自己的专业为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务,而在服务的过程又不断得到成长。援藏是一种缘分,更是一份责任;是一次历练,更是一生的财富。”

黄乐声律师担任2021年度援藏律师服务团林芝分团团长,通过参与政务中心窗口值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治宣讲等,为林芝市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公益法律服务。服务期间,她担任林芝市政府法律顾问,多次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充分服务中心大局,为推进林芝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力量。她的志愿服务故事,先后被新华网客户端、央视频、法治林芝、广东司法行政等媒体广泛转载,充分传递我市律师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和进取拼搏的行业正能量。(因公务原因,黄乐声律师未能参加本次座谈会。


李增震  广东烽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与“法援‘1+1’行动”即将前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

“法律援助既是法治事业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我把这项工作比喻成一根扁担,扁担的一头挑着公平正义,扁担的另一头挑着党和政府对边远偏区人们的厚爱。”

作为今年即将“接棒”赴岗的援助律师志愿者,李增震律师下午即将启程前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他对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为其报名参与1+1”行动提供的精神鼓励与物质支持表达了感谢。作为今年我市唯一入选“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他表示,必将严于律己、奋发务实,时刻秉持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维护东莞律师的形象,决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期待与厚望,继续为东莞律师增光添彩、再创佳绩。

广东烽庭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黄幸华律师充分肯定了李增震律师扎实的专业知识与出色的业务能力,并期待李增震律师做好表率,做出成绩,交出一份令党和人民满意的法律援助答卷。


结语

一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律师行业在努力锻造高素质专业法律服务队伍的同时,坚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除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外,还积极担任党政机关和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在兼顾繁重的业务工作的同时,为政府、企业、村、社区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扶持、帮助、引导不同对象、不同群体通过法律途径防范风险、解决矛盾纠纷,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