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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工会律师值班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1-06-28     阅读:788次


    为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维权效能,加快工会工作法制化进程,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建设幸福和谐东莞。根据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主要职责,经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协商,决定20113月开始实行律师值班制度,每周五下午(遇公众节假日顺延),由市总工会从律师团成员中安排指派一名热心为职工服务、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精通劳动争议调处的律师到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值班,免费接受职工法律法规和劳资纠纷的咨询,为有需要的职工朋友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每周人员安排详见附件)。希望律师团各有关律师予以大力支持和协助,为更多的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切实维护更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卢旭佳,联系电话:2210084113622661323

 

附:东莞市总工会律师服务团2011年度值班人员安排表  

(此文发:镇(街)总工会,各镇(街)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会     东

 

 

年三月十
`东莞市总工会律师服务团2011年度值班人员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