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定于2019年11月22日10:00分在东莞市政府大楼北一楼会议室,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会议,传达省厅有关文件精神。09:30—10:00为报到时间,10:00准时开会。负责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位的,须于11月21日前向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三)室递交请假条,但合伙所必须要有一名合伙人到场、个人所必须要有一名律师到场。会议重要,请务必重视。
东莞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20日
(联系人:吴丽娟,电话:2248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