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东莞市弘扬践行“广东精神”的征文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发动本所律师,结合东莞实际,结合自身思考实践,认真撰写文章,并于 2012年 7月 18日前 将文章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联 系 人:詹杰能(市律协秘书处纪律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80195502@qq.com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转发《关于开展东莞市弘扬践行“广东精神”的征文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