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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5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护航外贸“新三样”出海法律事务专题②)的通知

日期:2025-11-14     阅读:853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提升我省律师在“新三样”出海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与实践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走出去”,省司法厅、省律协定于202512上旬举办2025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护航外贸新三样出海法律事务专题现征集有意向参加研修班的律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12月12日(共10天),

报到时间:2025年12月2日

三、培训地点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大学城中心酒店(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工北路68号)

四、课程内容及师资安排

本次培训课程采取重点课程讲授、案例分析与主题研讨和实务训练交流相结合方式,邀请国内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汽车、光伏、新能源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主要讲授外贸“新三样”出海主要国家的市场准入与贸易法规、国际贸易合同审查与风险管理、光伏产品国际贸易法律解析等内容(详见附件)

五、参训人员

符合一定条件及专注于或有兴趣从事为新能源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提供出海涉外法律服务的省内律师(包含公司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港澳台居民律师)。已通省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涉外委员会报名的律师,无需重复报名。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执业律师;

4.“新三样”出海法律服务实务经验的律师优先考虑;往期优秀学员、优秀班干、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可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能保障研修学习时间,积极参与研修活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研修。

(二)名额分配

全省共110名,其中我会名额为10名。报名人数超过培训名额时,原则上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安排不超过2名律师参加培训。入选省司法厅涉外律师事务所库的律师事务所可适当放宽参训人数,省律协将结合报名情况作调剂

六、其他安排

(一)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经费、省律协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3的培训费用,即2580元人民币/人,律师承担部分由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直接支付至华南理工大学,并由华南理工大学出具发票。费用已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122日报到当晚及1212日结业当晚

(二)食宿、交通安排

1.用餐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2.住宿安排为两人一间的标准间,如需单人住宿,在酒店房源允许情况下可补差价单住;

3.除集体参访安排外,其他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严格遵守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需向省律协秘书处提供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本人签名的退训申请书,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同时,省律协将退训情况通报所在市律协和律师事务所,未来两年不得参加省律协涉外培训;

2.培训结束后由华南理工大学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律师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我省涉外律师参考。

(四)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按程序申报加入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可优先考虑。

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发动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并请有意向报名参加2025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护航外贸新三样出海法律事务专题)的律师于20251117日(星期前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我会将对照参训条件择优推荐,报省律协审核,最终入选名单以省律协通知为准。

 企业微信截图_17631096302372.png 

秘书处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8826383

 

附件:1.课程安排

2.师资介绍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51114


*附件列表(点击查看)
  • 附件1课程安排
  • 附件1课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