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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会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7-03-27 阅读:1,8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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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
为了保障我会新网站(
http://www.dgla.org.cn
)会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后续维护工作的连接。根据《关于核对东莞市律师协会新网站会员信息资料的通知》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基本信息核对补全完毕,会员卡申请制作也基本完成。现需要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律师事务所打印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律师信息登记表和会员卡申请单,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前把书面资料统一报送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办事窗口。
一、具体审核流程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审核的流程
1
、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由律师事务所进行核对;
2
、律师事务所核对无误后,打印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报送。
(二)律师个人信息审核的流程
1
、律师个人信息由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核(最高学历和奖惩情况应注意审核是否真实);
2
、律师事务所打印律师信息登记表,由律师本人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律师事务所收集本所律师的信息登记表统一报送。
(三)会员卡申请单打印
律师进入个人帐号打印会员卡申请单,律师本人签名后由律师事务所收集统一报送。
二、后续日常维护工作说明
(一)新设立律师事务所
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领取执业证后,复印执业证正、副本交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申请新增帐号。新增帐号后,律师事务所及时进入帐号补全信息,并提交审核。待协会审核后,律师事务所打印所的基本信息再次进行核对,加盖公章后报送。
(二)新执业和跨市转入的律师
新领取律师执业证时,应由律师事务所在新网站后台提交工单并上传执业证新增帐号。新增帐号后,律师本人应登陆帐号对自己的信息进行补全和申办会员卡,并正式提交审核。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打印该律师信息登记表、会员卡申请单由律师本人签名及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报送。
(三)市内转所的律师
律师领到转所后的执业证时,应由转入的律师事务所在新网站后台提交工单并上传执业证,新网站后台技术人员将该律师信息转入本所。
(四)申请注销和跨市转出的律师
律师要注销或转出本市执业,律师事务所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后,待省律师管理平台审批通过后,律师事务所剪切平台审批结果,再由律师事务所在新网站后台提交工单上传剪切结果,以便处理。
联
系
人:詹杰能(市律协秘书处纪律部)
联系电话:
22492342
传
真:
22508201
E—MAIL
:
80195502@qq.com
附件:
1.
东莞市会员系统操作手册(律师事务所)
2.
东莞市会员系统操作手册(律师)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7
年
3
月
27
日
*附件列表(点击查看)
东莞市会员系统操作手册(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会员系统操作手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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