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主办、我会参与协办的第七届大中华仲裁论坛将于2017年9月19日在广州东方宾馆召开。经与主办方沟通,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尚未报名的律师可继续通过微信、传真或E-mail会议回函自行报名参加论坛,论坛议程及具体报名方式请参照律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中8月25日发出的《转发广州仲裁委员会关于邀请我市律师参加第七届大中华仲裁论坛的通知》(http://www.dgla.org.cn/info/aaf8c4ae5b96412f90d8297afea1e3e6);
2.本次活动计现场课时3学分,以现场签到记录为准;
3.主办方统一安排车辆接送参会人员往返会场并提供用餐服务。参会人员可于9月19日早上6:40到达东莞市会议大厦乘坐大巴前往会场,当日午餐将在广州东方宾馆进行,论坛结束后于17:30集体乘坐大巴返回东莞;乘车期间将提供早、晚餐派发服务,具体安排请听从会务工作人员指引。
秘书处联系人:刘洁莹,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25356538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