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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学党章 守纪律 当先锋”主题教育的通知》
日期:2015-11-10 阅读:1,4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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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现将市社会组织工委文件《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
“
学党章
守纪律
当先锋
”
主题教育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讨论。发动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各党支部将党员心得体会统一收集评比,以党支部为单位推荐
1
篇质量较高的心得体会文章于
11
月
25
日前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至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莉玲(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
22459905
传
真:
22508201
E—MAIL
:
451926949@qq.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5
年
11
月
10
日
转发《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学党章 守纪律 当先锋”主题教育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当先锋”主题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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