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东社党工委〔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根据文件要求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各环节内容主要要求如下:
1.会前要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
2.查摆问题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严肃认真;
4.充分运用民主评议结果;
5.整改措施要实要硬。
请各党支部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完成相关工作的总结报告及各党员民主测评的等次结果,以书面版和电子版形式报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孔佩欣,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412579174@qq.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