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的“创新创业浪潮下的公司法变革与实践论坛”将于2018年11月18日在东莞举行,论坛召开前一天(即11月17日),将召开为期一天的公司法专题培训。现将专题培训、论坛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公司法业务培训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8:30—17:45
培训地点:东莞唐拉雅秀酒店三楼御景园宴会厅
上午(8:30—12:15)
主持人:蔡国民(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8:00—8:25 签到
8:30—10:30 主讲人:孔伟平(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题 目:国资混改操作的常见问题及法律服务
10:45—12:15 主讲人:张晓森(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题 目:公司并购中尽职调查的律师实务
下午(14:00—17:45)
主持人:张社清(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13:30—13:55 签到
14:00—16:00 主讲人:耿宝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
题 目:公司变更登记的行政审查与司法裁判
16:15—17:45 主讲人:郑建江(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题 目:民营企业境内上市的法律服务
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
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20:30—22:00
会议地点:东莞唐拉雅秀酒店御楼二楼长风会议室
参会人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三、创新创业浪潮下的公司法变革与实践论坛
论坛时间:2018年11月18日(星期日)8:30—16:00
论坛地点:东莞唐拉雅秀酒店三楼御景园宴会厅
第一节:开幕式、主旨演讲、优秀论文颁奖(8:30-10:30)
主持人:张晓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8:00—8:25 签到
8:30—8:50 领导发言
广东省律师协会领导
张 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8:50—10:30 主旨演讲
主讲人:赵旭东(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主 题:公司法变革的新动向
主讲人:耿宝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
主 题:行政审判在保护公司产权方面的作用
主讲人:刘晓春(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
主 题:股权纠纷的多元解决新进路—以仲裁和调解为视角
第二节:优秀论文颁奖、主题发言及点评(10:45-12:15)
主持人:周红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优秀论文颁奖
主题发言(每人15分钟)
发言人:钟奕倩(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
题 目:双重股权制度下中小股东的保护
发言人:蒋宁涛(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题 目: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预留股权主体缺位问题
发言人:曹友志(江苏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
题 目:类别股视域下的公司法信义义务
发言人:陈华庭(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题 目:股权结构设计中的架构防护
点评(每人5分钟)
黄思周(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爱东(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占英(北京九英律师事务所)
贺宝银(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自由发言
第三节:主题发言、点评、最佳主题发言人及点评人颁奖(13:15-16:00)
主持人:胡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主题发言(每人15分钟)
发言人:祝传颂(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题 目:对赌协议兑现危机的抗辩事由
发言人:赵瑾(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
题 目: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行使
发言人:李立坤(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题 目:有限合伙企业对赌回购实务解析
发言人:黄文娟(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题 目:“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现实困境
发言人:肖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题 目:对债权人通过临时清盘令接管境内公司的司法政策反思
发言人:郭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题 目:论股东等清算义务人的责任承担及法律分析
点评(每人5分钟)
张旭东(东莞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唐胜利(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邹育兵(东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吴正林(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朱增进(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万艺娇(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自由发言
最佳主题发言人及最佳点评人颁奖
张庆主任致闭幕词
欢迎广大律师踊跃参加,并通过登录我会网站在活动通知下方进行报名。
秘书处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IL:31345865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