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委进律所|第五期:走进广东启创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5-11-11     阅读:1,1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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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调研我市律师事务所在办理公司相关业务中的现状与需求,提升律师在公司法领域的综合业务能力,2025117日下午,东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法委”)在广东启创律师事务所举办第五期“公司法委进律所”活动。本次活动邀请了同在松山湖片区的广东康法律师事务所、广东向诚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通过专题分享、实务调研与互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促进了专业委员会与一线律师的深入沟通。

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主任高超强,副主任傅竹林、冯鼎峰、赖辉华、吴波及部分委员,以及三家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活动。活动由公司法委副秘书长刘明主持。

在专题分享环节,三位嘉宾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围绕公司法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讲解。公司法委委员杨广富通过亲身办理的典型案例,系统阐释了人格混同的构成要件,并辨析了债务加入与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区别;广东启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曾桂张从实务案例入手,分析了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并分享了办案过程中的经验与心得;公司法委副主任傅竹林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公司法疑难问题的解答(一)》进行了实务解读,重点围绕时间效力规则、设立登记纠纷、资本制度平衡、过渡期安排等内容展开剖析,并与参会人员共同探讨了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

随后,公司法委对三家律师事务所开展了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其在办理公司法相关业务中的主要类型、实务操作难点及现实困境。各律所代表踊跃发言,普遍反映在新旧公司法衔接、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股权转让法律责任、公司法相关职务犯罪认定等方面存在操作困难,希望公司法委能够加强业务指引,协调有关部门,为全市律师办理公司业务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指导。

互动交流环节气氛热烈,公司法委委员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回应,并就部分热点议题展开深入讨论。

高超强主任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实践中仍存在疑难问题为统一裁判尺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6月发布相关解答,为律师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了重要参考。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就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预计将于近期出台。高主任强调,公司法委不仅要全面了解当前律师在公司法业务中的实际状况,也呼吁广大律师积极对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

本次“面对面”交流活动,有效收集了松山湖片区律师在公司法业务中的实际情况,加强了专业委员会与实务界的联系,为市律师办理公司相关业务提供了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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