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关于举办2012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了解通知内容,及时通知本单位已报名参加培训并符合参训条件的实习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请于6月13日前将《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参训回执》书面及电子版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莫瑞仙(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493021749@qq.com
附件:1.东莞市参加2012年实习人员集中培训报名名单
2.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参训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