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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线上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3-11-07     阅读:8,488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省律师协会工作安排,省律师协会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线上集中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实习证发证日期在2023731日前且尚未参加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

二、培训时间与培训方式

(一)培训时间

20231127日至2023122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9:30-12:0014:30-17:00)。

(二)培训方式

1.本次培训使用广东省律师协会信息化一体平台(网址:https://gd-pi.lawyerpass.com/)进行,参训人员通过培训账号(即参训人员向市律师协会报名时实名登记的手机号)+初始密码GDsx@2023登录平台免费参加学习。培训课程共40门课,共计120个课时。

2.省律师协会将于112415:00开通账号,17:00-19:00进行测试,参训人员须提前进行测试熟悉流程,具体听课流程见听课路径指引(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设置严格遵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要求,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党史、国史教育;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责使命;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课程安排表将在培训管理群内进行公布

四、报名要求

请符合条件、准备参加2023年第二期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于20231113日前扫描通知下方报名二维码(见图1),填写报名相关信息。

五、培训管理

(一)本期培训采取线上直播形式,参训人员须严格按照课程安排表时间按时在线学习(课程定时上线),过时学习(回看)的不计入培训课时。请参训人员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二)参训人员未修满120个课时的,不得参加结业考核。

三)请参训人员1117日至19日实名加入QQ群(707467716),后续培训相关事宜将通过QQ群统一通知。如因未及时入群而错过通知的学员,后果自负。

六、培训考核

(一)参训人员按规定参加全部课程的学习,并于1226日(星期二)10:00参加集中培训结业考核。

(二)结业考核以线上笔试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培训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核范围以课程内容为主。

(三)经省律师协会审核,完成集中培训课程学习且结业考核合格的参训人员,可以通过培训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四)本次集中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的参训人员可进行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1228日(星期四)10:00

(五)两次集中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人员需要重新参加省律协后续组织开展的集中培训及结业考核。

(六)实习人员要高度重视集中培训活动。发现空挂、冒名、代考等不当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已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将予以注销。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做好培训报名工作,确保实习人员及时参加培训和考核。

(二)各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实习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支持本所实习人员按时参加集中培训。省律师协会组织集中培训期间,不得安排实习人员其他工作任务,确保实习人员脱产安心参加集中培训,保证集中培训质量。 

(三)登录及听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自行联系同道客服,服务电话:4000529602,客服企业微信二维码见下图(见图2)。

                 

(图1:报名二维码)     (图2客服企业微信二维码

秘书处联系人:梁艳青,联系电话:22492342 E-MAILhyb@dgla.org.cn

附件:听课路径指引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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