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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东莞社会组织党建”微信公众平台栏目重新设置的说明》

日期:2015-06-18     阅读:1,131次

各党支部:
现将市社会组织工委《关于“东莞社会组织党建”微信公众平台栏目重新设置的说明》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查阅,全面了解该微信公众平台的新功能和新要求。
联 系 人:郭胜钊(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 22459905
    真: 22508201
E—MAIL 285009192@qq.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5 6 18

转发《关于“东莞社会组织党建”微信公众平台栏目重新设置的说明》

市社会组织工委《关于“东莞社会组织党建”微信公众平台栏目重新设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