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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我市律师职称人员名单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8-05-04     阅读:2,510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58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开始,全省律师高级职称评审及地市司法局委托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外省委托的律师职称评审工作已正式由省司法厅交由省律协承担。现根据省律协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为建立我省高级律师职称人才库及掌握全省各等级律师职称人员名单信息,现将关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内容

我市具备初、中、高级律师职称的人员名单。

二、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收集本所具备初中高级律师资格职称人员名单并填写《初中高级律师职称人员名单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于2018515日前发送至本会秘书处。

秘书处联系人:莫嘉敏,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451170617@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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