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经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在以下三家律师事务所设立党支部。
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广东信而立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任马海岸同志为党支部书记。
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任石岳同志为党支部书记。
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广东说文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任河金英同志为党支部书记。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2年7月6日
关于成立广东信而立律师事务所等党支部及马海岸等同志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