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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协工作通报
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陈建莅莞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工作
日期:2014-09-15 阅读:1,0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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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三届第
82
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9
月
13
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市会议大厦一楼主会场联合举办
“
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培训
”
。邀请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陈建担任主讲嘉宾。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市律师协会
2014
年度执行会长骆世明、副会长叶乃锋、李健豪以及目前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和有意愿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共8
00
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活动由叶乃锋副会长主持。会上,陈建处长讲授了律师服务村居活动回顾、如何认识律师服务村居、省委省政府文件的出台、省委省政府文件的解读、相关政策的理解与执行、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发展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从宏观上详细解读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出台的时代背景和政策的基本精神,从微观上对我们律师如何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规范,指出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工作措施,对我市律师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实操性、技术性和具体性的要求。他指出,开展律师进村居活动是司法行政部门和广大律师服务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律师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律师队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开展进村居活动的重要意义,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扎实做好这项工作。
叶乃锋副会长指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律师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时机和的挑战,是时代的要求、社会的要求,也是律师展现新时代职业特点、发挥社会作用和律师行业自身发展的要求,希望我市律师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为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运用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认真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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