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习人员参加“法援惠民助力扶贫攻坚”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8-27     阅读:5,322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法援惠民助力扶贫攻坚活动的通知》(粤司办〔2018347号)要求,东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拟通过组织开展法援惠民.助力扶贫攻坚活动,安排申请律师执业依法需要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以下简称实体平台)开展实务训练和值班工作(以下简称实训和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时间。201891日起实施至1231日止。

(二)人员。原则上经济发达地区组织实习人员调配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实体平台实训和值班,欠发达地区的实习人员在本市区域内实训和值班。全省94个欠发达县区,按每个县区安排4名(实习1个月),共4个月需安排1504名实习人员。其中,东莞市负责组织本市116名实习人员调配到梅州市实训和值班。

(三)经费。实习人员经费保障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值班补贴,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二是交通费补贴,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三是统一购买团体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按照保“10+1”(保10 万人身意外身故+1万意外医疗险+200元意外住院津贴),每人每月约50元。

二、工作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组织实习人员实训和值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动员本所实习期剩余4个月以上(含4个月)的实习人员报名参与。

2.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将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对积极参与本项工作的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进行奖励和表彰。我会也将视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和实习人员进行表彰和鼓励。

3.请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自愿报名,实训和值班工作期间自由选择(1个月至4个月)。

请各律师事务所统计愿意报名的实习人员,填写《参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值班工作实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8828日下班前报送我会秘书处指定邮箱。

秘书处联系人:梁艳青,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LL1213119376@qq.com

 

附件:参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值班工作实习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