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简讯第九十六期

日期:2017-06-08     阅读:4,521次

总第九十六期
 
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内容概要
 
●全市开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我会42万元购买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和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会长办公会会议理事会会议研究重要工作
●陈玉伦先生任东莞市律师协会顾问
●龙开族先生任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召开六届十七次会长办公会会议
●东莞法律沙龙首次举办刑事法律研讨活动
●东莞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举办2017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活动
●我会党委派员参加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示范班
●我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成功举行第七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走访交流活动
●张社清副会长率队赴东莞市贸促会交流
●我会举办“中小企业新三板融资实务”讲座
●我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联合举办“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实务”沙龙活动
●东莞中山两地市律师协会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两地分会交流座谈
●我市4家律师事务所和7名律师获“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我市7名律师当选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
【信息集览】四则
 
 
   
全市开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为确保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年度考核全面工作。下设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组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组。律师执业年度
考核工作组下设律师考核小组和律师考核复核小组,分别负责审查核实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复核有关复核申请。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小组于5月9日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律师年度考核总体情况;审议通过被律师事务所评定为基本称职律师名单以及市律师协会拟评定基本称职律师名单;审议通过暂缓考核律师名单。并决定因培训课时未达标而暂缓考核的律师,限期一个月补足学分,逾期没有补足的,按文件规定将给予“不称职”的考核等次。审议通过因患病未能完成培训课时的两位律师,按照文件规定,作出不评定考核等次的考核结果。
根据文件要求,今年的考核工作实行书面材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检查工作由2016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小组下设5个律师事务所实地检查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实地检查考核期间,市律协理事会、监事会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秘书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律师事务所实地检查工作,根据检查标准逐项检查,重点记录律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并
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后报律师管理科。 
截止到5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前领取执业证参加考核的律师2265人,2017年1月1日后领取执业证不评定考核等次的律师102人,已通过考核1916人,暂缓考核349人(因所在律师事务所被暂缓考核)。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我会已评定为称职的1911人;基本称职的5人(因受到行业处分)。因所在律师事务所未通过考核而被暂缓考核的律师349人。共有18家律师事务所本暂缓考核,其中,14家律师事务所因总所暂未通过考核而被暂缓,4家因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松懈混乱而被暂缓考核。律师事务所上报不考核(注销)13人。今年需换领新执业证的171人。
为给律师执业提供便利,今年,我会继续实行现场为我市通过年度考核律师的执业证加盖年度考核结果印章的做法。我们的做法是,根据文件通知要求,我会在完成我市2016年度律师考核工作的审核阶段性工作后及时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小组工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律师2016年度考核结果,秘书处及时在协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结束,安排律师事务所携带本所的律师执业证按时到我会秘书处,加盖年度考核结果印章。现场盖章,现场领回律师执业证。
 
我会42万元购买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和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今年是市律师协会为全市执业律师购买执业责任保险的第十五年。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组织全省执业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统一投保方案,我会继续为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全市执业律师购买了执业责任保险,支付了186960元保险费;为我市执业律师购买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支付了196265元保险费;为我市363名实习人员购买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支付了39930元保险费;组织912名执业律师自愿参加团体意外险代缴90045元,组织113名实习人员自愿购买团体意外险代缴11300元。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风险保障体系。 
根据省律师协会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今年为我市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统一投保团体重大疾病险和团体意外险,组织了214名行政人员自愿参加团体重大疾病险代缴23540元,组织了199名行政人员自愿购买团体意外险代缴19900元。
 
会长办公会会议理事会会议研究重要工作
 
5月31日,我会在市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六届十八次会长办公会会议,市律协会长陈锡康、副会长蔡国民、周云、李爱东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律师管理科负责人谢景慧应邀出席会议,市律协监事长张旭东,市律协秘书长陈玉伦、副秘书长卢锦仪等列席会议。会议由陈锡康会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陈玉伦同志辞去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秘书长一职,并决定提交六届理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聘任陈玉伦同志为市律师协会第六届顾问,并决定提交六届理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聘任龙开族同志为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秘书长,并决定提交六届理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增补李尧宏律师为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提交六届理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会议表决事项结束后,张旭东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发表了监督意见。
5月31日,我会在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六届十五次理事会会议。22名理事参加会议,监事会9名监事以及秘书处全体人员列席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律师管理科全体在编人员等应邀到会指导。会议由陈锡康会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陈玉伦同志辞去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秘书长一职;聘任陈玉伦同志为市律师协会第六届顾问;聘任龙开族同志为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秘书长;增补李尧宏律师为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会议表决事项结束后,张旭东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发表了监督意见。
朱小平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两结合”管理体制下的律师工作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希望律师管理科和协会秘书处加强联系,增强合作精神,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做好律师管理工作,推进律师事业蒸蒸日上。他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尽快出台“东莞市律师事务所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合伙所、个人所分类指导,尽快研究出台律
师事务所管理指导性意见。二是尽快建立律师评论员队伍,针对舆情应对工作统一发声。三是尽快完善对律师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建立行业通报和公开披露制度。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学习和通报《司法部关于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的情况,发现律师可能有影响社会稳定、侵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要及时调查处理。
 
陈玉伦先生任东莞市律师协会顾问
 
5月31日,东莞市律师协会召开第六届第十五次理事会议。经审议,会议决定接受陈玉伦先生辞去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的申请,同时决定聘请陈玉伦先生为东莞市律师协会顾问,继续以全职工作的方式支持我市的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任期自2017年6月1日开始,至本届理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陈玉伦先生曾在东莞市公证处任职,后历任东莞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和律师管理科科长等行政职务,拥有丰富的专业工作从业经历以及司法行政管理和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经验。2012年,陈玉伦先生于东莞市司法局副调研员任上受聘为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由于已到退休年龄,根据行政干部的有关管理规定,陈玉伦先生主动提出辞去秘书长职务。
考虑到东莞市有律师事务所195家,执业律师人数近2400人, 执业律师人数位居广东21个地市中的第四位,我市律师在服务社会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的任务非常重,理事会认为,有必要聚合资源,强化我市行业自律管理力量。经商陈玉伦先生本人同意,应会长办公会的提议,理事会决定聘任陈玉伦先生为协会顾问,继续支持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我们期待并相信,新的工作岗位将有助于陈玉伦先生以相对独立的角度和超然的角色继续服务我市律师同仁。
 
龙开族先生任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5月31日,东莞市律师协会召开第六届第十五次理事会议。应会长办公会提请,经审议,会议决定聘请龙开族先生为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任期自2017年6月1日开始,至本届理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龙开族先生先后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参加工作后一直在东莞市司法局从事律师公证管理工作,2013年开始任东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至今,直接参与过去五年我市律师业蓬勃发展以及深化律师体制改革的各项主要工作,熟悉行政部门运作模式以及律师工作的行政规制安排。
由于已到退休年龄,根据行政干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会原秘书长陈玉伦先生主动提出辞去秘书长职务,已获理事会批准并受聘
为协会顾问。
鉴于东莞市有律师事务所195家,执业律师人数近2400人,执业律师人数位居广东21个地市中的第四位,我市律师在服务社会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的任务非常重,理事会认为,有必要聚合资源,强化我市行业自律管理力量。经商请东莞市司法局党组同意并征得龙开族先生本人同意,应会长办公会的提议,理事会决定聘任龙开族先生为协会秘书长,支持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我们期待并相信,龙开族先生的良好教育背景、丰富的行政工作经验以及对律师行业的深度了解,将有助于为我市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注入全新的思维和活力,带动我市律师行业在更高起点上争取更快、更好的发展。
 
召开六届十七次会长办公会会议
 
5月26日,东莞市律师协会召开六届十七次会长办公会会议。市律协会长陈锡康、副会长蔡国民、张社清、周云、李爱东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应邀出席会议,市律协监事长张旭东,市律协秘书长陈玉伦、副秘书长刘丽芳、卢锦仪等列席会议。会议由陈锡康会长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拟于2017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召开六届十六次理事会会议,听取会长、副会长、委员会主任向理事会述职。审议通过聘任秘书处会员部副部长莫瑞仙为会员部部长。会议还对陈玉伦同志向理事会提出辞去协会秘书长职务、聘任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接任秘书长、聘任陈玉伦同志为协会顾问等进行研究。并决定提交拟于5月31日召开六届十五次理事会会议审议。会议还研究确定协会的部分日常工作安排。
会议表决事项结束后,张旭东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发表了监督意见。
 
东莞法律沙龙首次举办刑事法律研讨活动
 
5月6日上午,第八期 “东莞法律沙龙”在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学术报告厅顺利举办。本期研讨活动的主题为“当前刑事法治中的若干热点问题”,这是东莞法律沙龙2016年开办以来举行的首场刑事法律方面的研讨活动。本次活动由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法官协会、东莞市检察官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市博士创业促进会、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学院等单位联合主办,市检察官协会、市律师协会和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共同承办。
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等有关领导嘉宾以及来自东莞市内外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东莞理工学院师生近300人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
我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蔡国民及我市近200名律师全程参与了本次研讨。
本次沙龙活动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教授担任引题嘉宾。
刘仁文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博士,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北京大学从事经济学博士后和社会学博士后研究。1993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工作。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创新工程首席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2014年起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刘
仁文教授曾先后担任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多所境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访问学者或客座研究员以及国际刑事法院检察长办公室法律顾问。
沙龙活动由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主持。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楚雄代表承办单位致辞。罗楚雄副检察长在致辞中扼要介绍了东莞刑事司法工作的整体情况和部分创新举措,充分肯定了东莞法律沙龙在推动东莞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交流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
刘仁文教授采用“以点带面、庖丁解牛”的方式,透过剖析部分热点案例,带出对如何有效把握和应用司法规律,推进我国刑事法治的深度思考。他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不论是立法还是司法,既不能“与世隔绝”,也不可以“随波逐流”,要合理的倾听民意,应该有法、理、情的考量,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律师适度借助媒体支持其辩护主张,但不能违背事实,不能过度炒作。对于目前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刘仁文教授认为最重要、最核心的应该是要按照司法规律办事,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案件处理的亲历性要求;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确保运动员和裁判员职责分开;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中心
环节。公权力部门和执法司法人员需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以司法规律常识的认识打破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惯例做法。
在互动环节,刘仁文教授中肯地回答了多个刑法和刑事司法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司法形象、司法作风、司法鉴定、合议庭制改革、审委会改革等热点问题。现场提问积极,气氛热烈。
此外,刘仁文教授还肯定了东莞设立 “东莞法律沙龙”的做法。“我去了很多地方,讲了很多课,但东莞将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群体组成法律职业共同体,聚在一起进行互动,很不简单,这对东莞法治建设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整场活动效果反响热烈,深受好评,为东莞法律界带来了又一场法律学习的盛宴。体现了刘仁文教授具有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和社会学博士后的深厚理论功底和多学科思考问题的视角,反映出刘教授在多国名校学习和法院、检察院、律师实践部门从业工作经历的浓厚沉淀。
 
 
 
 
东莞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举办2017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活动
 
5月27日上午,2017年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在市会议大厦一楼主会场举行。本次会议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主办,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承办。会议邀请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陈健勋科长、市房产管理局监督管理科杨爱珠科长作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李晓丹,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蔡国民、张社清、周云、李爱东,监事长张旭东、副监事长张文丽等出席会议。全市58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对口支援韶关的140余名律师以及部分镇街司法分局从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参加会议。
在工作会议环节,李晓丹科长通报了我市201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开展情况。据她介绍,因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
律顾问工作,去年我市共有12家律师事务所、25名律师被广东省律
师协会评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4名律师因此被东莞市委政法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朱小平副局长充分肯定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肩负着崇高的历史使命和职责,在工作过程中要扮演好宣传员、引导员、调解员、辅导员、参议员、信息员等六个重要角色;要注意方式、方法,用恒心和耐心去打动当事人,把思想工作和法律工作相结合,让当事人从不信任到信任,从信任到信赖。
在业务培训环节,主题紧密结合当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普遍关注的农村土地、不动产权登记等问题。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陈健勋科长从我国农村土地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讲起,分析了当前土地执法监察的总体形势,通报了我市查处治理违法用地的总体情况和主要手段,建议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解决村居用地过程中发挥预警、引导、服务等三方面作用。针对“三旧”改造问题,陈健勋科长解读了有关政策,介绍了操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并对单元计划、改造方案、项目实施等工作流程提出了具体操作指引。针对不动产登记问题,杨爱珠科长从不动产登记的主要依据,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置、权限,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权利种类、程序、登记信息的共享、保护与查询,我市不动产登记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等八个方面一一作了阐述。主题讲座结束后,两位科长还与听取讲座的律师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
 
我会党委派员参加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示范班
 
5月12日,市社会组织工委在广东科技学院举办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示范班。
会上,市社会组织工委江祎霞书记传达了全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精神,对下来抓好我市社会组织领
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了具体部署,并对全市各党组织在推进该项工作提出殷切期望。一是在“真学”上下功
夫,做到好学、勤学、深学;二是在“实做”上下功夫,做到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在“严改”上下功夫,做到改有效、行有方。
此次培训邀请到广东省委党校哲学部主任周峰教授作专题报告。周峰教授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东批示精神》,从背景、内容、意义和落实途径等多个方面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深刻内涵。我会党委参加人员表示,周峰教授的演讲深入浅出,既有实例有数据接地气,又有理论深度和现实指导意义,对理论知识的提升和后续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很多的思路和启发,大家获益匪浅。
我会党委副书记陈玉伦,党委委员、闻彰党支部书记骆世明,陈梁永钜党支部书记赵瑾,启明党支部书记高剑锋,百勤党支部书记陈骞,盈科(东莞)党支部书记吕新建参加此次示范班的培训。
 
我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成功举行第七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走访交流活动
 
     5月26日下午,我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第七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走访交流活动在我市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举行。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云,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主任肖响华以及我市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近90人参加了活动。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院长强昌文、副院长夏能礼作为特邀嘉宾参加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袁琦主持。
本次走访活动以“东莞律师事务所的升级之路——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团队化建设带来的启示”为主题,由
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主办,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承办。
活动以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旭岑代表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致欢迎辞拉开序幕,他表示热列欢迎律师同行的到访,希望此次的深入交流、彼此之间的智慧碰撞能为东莞律师行业“专业化、团队化的转型升级”助力。
肖响华主任代表主办方以 “光荣与梦想,我们在路上”为题向与会同行全面介绍本届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思路、重
点工作开展情况。他表示本届委员会将始终坚持“124”的工作思路【即建好1个群(东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交流微信群)、驱动2个轮
(制定律师事务所评价体系、推广律师事务所管理软件)、每年开展4个活动(每年组织3次走访交流活动、1次大型论坛或管理沙龙】不动摇,力求给东莞律师行业带来一些实实在在的改变。他指出,“旧瓶装新酒”,走访交流活动的形式虽然不曾改变,但活动的内容却在不断地推陈出新,走访交流活动已经开展到第七期,活动会越来越“有料”,越来越精彩。
 干货分享环节,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李红辉律师、吴泷飞律师、赖芳芳律师、马立云律师作为分享嘉宾,他们分别从《应对东莞法律服务市场的专业化策略》、《公司业务部的专业化、团队化初级征程》、《走向大团队——法制盛邦文化建设纪实》、《转变思维,突破瓶颈——从专业化团队化的逻辑关系对律所发展方向的修正谈起》展开研讨,并与在座律师进行良好的互动交流,引起在座

律师的共鸣与思考。四位分享嘉宾从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精彩演讲博得阵阵热烈的掌声,气氛热烈融洽。                                                                                                               

点评环节,夏能礼副院长对分享嘉宾的智慧分享进行点评,对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定位给予高度认可和赞赏,主张东莞本土律师应更加注重专业化提升,更多参与大型产业经济论坛,提升专业化水平。
自由分享环节,朱小平副局长作重要讲话,高度赞扬本次活动的干货分享实在深刻和“有料”,以及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对活动的支持和努力,同时希望全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够把律师
事务所管理好,将律师事务所面临的“三无两不管”问题解决好,希望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能成为和谐快乐的家,成为提升职业技能和水平的平台。随后,名道律师事务所林楚泉律师、可园律师事务所钱志秋律师也分别作了分享发言,一致认可专业化、团队化是东莞律师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活动尾声,周云副会长对活动作了总结,向与会律师分享三个想法:一是期待,希望更多的干货可以被分享,让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走访交流活动成为东莞律师界的一张名片;二是感慨,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走访交流活动已初具规模和影响,也希望全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要有梦想,把东莞律师事务所办好;三是启发,东莞律师目前面临的瓶颈问题,需寻找突破的方法,探索合理解决方式,是先团队化后专业化,还是先专业化后团队化,本次活动无疑给大家带来了方向性的思考。
与会律师还参观了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对该所的功能分区、布局及装修等大为赞赏。
 
张社清副会长率队赴东莞市贸促会交流
 
5月23日下午,我会副会长张社清率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兵、副主任刘卫纲等一行4人赴东莞市贸促会交流学习。东莞市贸促会会长曾民盛、莞港澳台商事调解仲裁联盟秘书长李沛霖、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卢偲旻及部分委员热情接待我会到访一行。
会上,张社清副会长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交流学习,加强东莞律师与东莞市贸促会的联系,通过学习借鉴东莞市贸促会在商事调解服务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拓展律师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随后,曾民盛会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东莞市贸促会基本情况、东莞市国际商会的工作情况,分享了东莞市贸促会在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促进东莞对外经贸交流、商事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经验;刘兵主任详细介绍了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情况、东莞仲裁员队伍现状及仲裁法律服务市场需求等情况。双方还就东莞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有效推动、设立东莞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双方均表示将继续加强联系与沟通,在搭建商事服务平台、调解员队伍培训培养、商事企业纠纷处理及对外经贸法律服务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共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东莞营造良好的营商法律环境。
 
我会举办“中小企业新三板融资实务”讲座
  
5月20日上午,我会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办“借力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中小企业新三板
融资实务”讲座,邀请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吴勇勇律师担任主讲嘉宾。我市100多名律师参加了本次讲座。本次讲座由金融保险法律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友军主持。
讲座中,吴勇勇律师就“新三板”法律实务问题分三部分进行讲解,一是新三板发展的历程,具体阐述了新三板成立背景、新三板的四个阶段、新制度体系下全新的新三板。二是新三板挂牌的条件,包括中国上市挂牌主体要素、财务指标、资本要素的对比,企业发展阶段与资本战略等。三是新三板挂牌的流程,着重介绍了机构的职责安排、尽职调查、股份改制、股改文件的注意事项、法律意见书的章节、财务关注点、法律关注点等。本次讲座内容丰富,实务操作性强,现场互动交流热烈,获得了在座律师的频频点赞。
本次讲座为律师了解我国新型的资本市场架构,提供实用的“干货”;也为从事“新三板”业务的律师,提供富有指导性的操作建议
和方法。
 
东莞中山两地市律师协会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两地分会交流座谈
 
5月18日,中山市律师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举行四方交流座谈
会。
本次交流座谈会在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举行,由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常务副会长郝飞主持。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非淆,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会长陈国辉,中山市律师协会会长卢宏盛,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会长韩海东及中山市律师协会商事仲裁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7名委员等参加交流座谈。
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云,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兵、副主任刘卫纲,秘书长熊玉峰,委员温东强等参加了交流座谈。
座谈会上,周云副会长代表我会欢迎中山市同业来东莞交流,并向客人介绍了我市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我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及主要工作。刘兵主任详细介绍东莞仲裁业务发展情况及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举措和工作体会。卢宏盛会长系统介绍中山市律师协会成立商事仲裁专业委员会的目的,并就律师业务与仲裁业务的深度融合、双赢互助分享自己的感受。
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围绕东莞、中山两地律师协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分会深化合作的内容、形式、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意见、实现共赢,如何完善仲裁员准入、更新机制、培训机制、提高仲裁工作水平,如何进一步培育、服务和维护仲裁服务市场,提高仲裁公信力等议题进行交流探讨。各方表示将继续加强交流与沟通,尤其在业务交流及行业合作等方面开拓新的领域,以促进两地律师业务及仲裁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我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联合举办“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实务”沙龙活动
 
5月6日上午,我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在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多媒体会议室联合举办“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实务”沙龙活动,邀请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周吉高律师担任主讲嘉宾。我市180多名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期沙龙活动由东莞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骆世明律师主持。
周吉高主任以“关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六大疑难问题的思考”为主题,从三个实务案例入手,就司法鉴定中关于司法鉴定依当事人申请还是依职权启动问题、司法鉴定是否准许的评判标准问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依据问题、司法鉴定前鉴定材料是否应当经过质证以及审核认定问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取舍原则问题、是否重新鉴定等问题联系实务案例作了细致的分享,专业、详细的讲解赢得了在场法律人的热烈掌声。
本次沙龙有的放矢,针对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实务中可能会出现的疑难问题而设计,条理清晰,案例丰富,对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实
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骆世明律师用“务实、精准、到位、精彩”八个字概括了周吉高律师的讲座,本次沙龙活动获得广泛好评。
 
我市4家律师事务所和7名律师获“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为树立广东省律师行业时代楷模,切实加强省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广东省律师协会
于2月至5月开展“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近日,“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评选结果予以公布,共有46家律师事务所、80名律师个人获表彰。
我市陈梁永钜、名道、旗峰、赋诚4家律师事务所获“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星啸律师事务所张社清、闻
 彰律师事务所李道君、劳法律师事务所蒋四清、格雷兄弟律师事务所张文丽、国亮律师事务所叶进国、启明律师事务所高剑锋、约克律师事务所骆涛7名律师获“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我市7名律师当选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
专家
 
我市君政律师事务所叶乃锋、谭福龙,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陈锡康、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陈平、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李红辉、大洲律师事务所刘国光、莲馨律师事务所李炳林共7名律师当选为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6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大人常委会办公楼一楼召开《东莞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研讨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等40余人对《东莞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研讨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向新聘请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颁发了证书,并寄语专家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正确处理个人职业活动与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职责的关系、恪守工作纪律,履行好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的工作职责。
 
 
【信息集览】四则
 
5月5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一百一十七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9人考核合格, 1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延长实习期三个月。
 
5月12日,省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副处长伍志勇一行三人,到我市征求对《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2017-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人才发展规划座谈会在我局七楼会议室举行,政治处、基层工作科、矫正安置科、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及律师协会负责人共10人参加座谈会。我会副会长张社清参加了座谈会。
 
5月18日,根据市司法局工作安排,我会副秘书长卢锦仪参加市政法委在市中心行政中心西楼一楼会议厅举办的2017年第五期镇街政法业务培训班。
 
5月24日,我会会长陈锡康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民检察院1号楼四楼中号会议室召开的关于我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工作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