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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百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的通知

日期:2018-01-05     阅读:2,714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百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的通知》(司办通〔2017142)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条件,认真准备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请于119日前将报名材料送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东莞市司法局    

201815日    

 

(联系人:陈奕妍,电话:2248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