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百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的通知》(司办通〔2017〕142)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条件,认真准备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请于1月19日前将报名材料送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东莞市司法局
2018年1月5日
(联系人:陈奕妍,电话:2248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