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和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3﹞90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招募志愿者和募集资助经费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政治过硬、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律师执业资格,4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28-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应放宽条件;
4、无不良记录。
请律师志愿者申请人于 5 月 9 日前 按通知要求上报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名联系人:雷宁、吴云峰,电话:22491322。
(二)资金募集
请捐款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于 6 月 10 日前 将捐款以现金形式交到市律师协会财务室,由市律师协会收集后统一汇到广东省律师协会账户。捐款联系人:袁淑仪,电话:22459905。
此外,“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组制定出台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关于“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若干咨询问题的答复》等,如需了解更多情况,可登录“广东律师管理在线”网专项活动栏目查看。
东莞市司法局
2013年4月27日
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和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3`90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