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调整我省律师职称评审有关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安排的通知》(粤律协〔2022〕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传达工作,确保本所律师清楚知悉律师职称评审有关调整安排。
秘书处联系人:赖文伟,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xzb@dgla.org.cn。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