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展示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我会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以及广大律师发出倡议,请大家围绕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筑满意消费”,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公益普法和法治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报名参与省律师协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3·15”消费类专题公益普法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5年3月15日(星期六)上午。
(二)活动安排
本次公益普法活动拟组织八个公益普法小组,分别到南城市民花园(南城区西平东骏路)、高埗镇振兴南路万升荟广场、东城黄旗山城市公园门前广场、大岭山镇政府广场、虎门君乐汇商场外广场、厚街名家居世博园中庭、道滘兴隆街(Hello佳佳美旁)、中堂中心广场等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公益普法小组组成人员包括我市执业律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人员。
(三)报名方式
请我市有意向参加本次由四家单位联合举办的“3·15”消费类专题公益普法活动的律师,于3月13日(星期四)前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的“i志愿”报名,报名方式如下:
1.已注册成为“东莞市律师行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的律师,可在“i志愿”中选择“3.15公益普法活动”报名参加;
2.如从未注册过“志愿者信息”的律师,需先注册成为东莞市律师行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再报名参加,注册流程如下:
手机打开“微信APP”,搜索小程序“粤省事”——首页选择“志愿服务”——填写个人信息——在“归属组织/团体”栏处选择“东莞市律师行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选择“加入该组织”——由我会秘书处统一审核通过后,再报名参加“3.15公益普法活动”。
我会将根据律师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至各公益普法小组,届时请留意后续通知。
二、积极组织开展或参与消费类公益普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3月15日前后,请各律师事务所和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围绕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筑满意消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公益普法和法治实践活动,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律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集群效应和浓厚氛围。
(一)走进社区、村(居)、商圈、广场等地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二)到企业、学校、工厂等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讲;
(三)充分利用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撰写消费维权的相关案例、拍摄消费警示短视频等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公益普法活动。
有关活动信息、总结材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公众号推送等),请于3月17日前报送至我会秘书处指定邮箱:xzb@dgla.org.cn。
联系人:王莹(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联系电话:13798869830;古晓晴(秘书处),联系电话:22459905,E-MAIL:xzb@dgla.org.cn。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