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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简讯
东莞律师简讯第九十七期
日期:2017-07-07 阅读:4,2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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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九十七期
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内容概要
●市委组织部吴雪明副部长充分肯定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2017年全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会议召开
●我会举行2016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会
●我会党委召开二届第三十四次委员工作会议
●我会党委召开二届第三十五次委员工作会议
●我会在全省律协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工作推进会上介绍工作经验
●蔡国民副会长参加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会议
●张社清副会长率队赴佛山珠海市律师协会考察交流律师培训工作
●周云副会长率队赴深圳市律师协会学习考察
●李爱东副会长率队赴深圳前海考察联营律师事务所
●我会党委派员参加东莞市社会组织负责人党建专题培训班学习活动
【信息集览】十三则
市委组织部吴雪明副部长充分肯定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6月2日上午,在东莞市社会组织工委书记江祎霞同志、社会组织工委纪工委书记梁仲辉同志以及社会组织工委干部颜志强同志的陪同下,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吴雪明同志来到东莞市律师协会,调研及指导东莞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实地察看律师行业党建
长廊,并与部分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代表座谈交流。
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陈锡康全程陪同调研,并从基本情况、工作探索、存在问题和工作计划等四个方面详细汇报了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近年来,市律师协会党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律师的职业特点,以履行社会责任为抓手,全面提升律师
行业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在律师行业发展上的引领作用,积极引导本地律师发挥专业优势,为东莞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真正做到了“一立足、两手抓、三紧扣”,即:党建工作立足于律师行业发展,通过发展谋划党的建设,再通过党建拓展行业发展空间,实现党建工作和行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一手抓律师职能作用发挥,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履行社会责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生等方面发挥正能量;一手抓律师队伍素质建设,通过培养和配置律师党员、党务骨干和党员后备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紧扣律师服务的团队性,鼓励律师事务所设立党支部,夯实党支部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紧扣律师行业人才的广泛性,优先推荐优秀律师党员进入律师事务所管理团队和律师协会理事会、监事会,优化律师行业党建队伍结构;紧扣律师职业的专业性,以党的标准要求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
动,并要求律师认真办好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全面了解情况后,吴雪明副部长充分肯定了律师协会在行业管理和党建工作上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并对进一步做好律师
行业党建工作提出殷切期望。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标准化建设,立足高标准,继续发挥好在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标杆示范作用;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对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配强律师协会党委及其下属支部的党务工作者;三是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务工作队伍的培育。
2017
年全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会议召开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管理, 6月24日,东莞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全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小平,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市律师协会顾问陈玉伦,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龙开族,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纪律委员会负责人及全市196家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部分合伙人共约2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负责人谢景慧主持。
谢景慧同志通报了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情况,2017年上半年律管部门、律协收到的有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投诉案件情况。龙开族同志传达了财政部《关于请依法依规处理部分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的函》和司法部《关于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陈锡康同志结合本次会议通报的年度考核和执业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醒我市各律师事务所、我市各律师要保持清醒、认清形势,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行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尤其是要正确处理好三组社会关系:即更大的服务需求和更高的质量要求,更重的社会角色与更严的监管要求,更高的收费压力和更大的公益要求。他还从“协会建设标准化、权益维护体系化、诚信建设公开化、宣传推广精准化、社会参与立体化、交流合作平台化、律师指导多元化、能力提升模型化以及扶持帮助精细化”等九个方面扼要介绍了律师协会下半年的工作推进思路和目标。
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小平从多个角度阐述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管理的重要性,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一是切实加强所内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学习教育;二是健全制度并保证落到实处,发挥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作用,强化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三是做榜样,当表率,呼吁全市律师对行业发展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要发挥职业优势,在培育公民法治信仰中当标杆,作旗帜。
我会举行2016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会
6月10日上午,东莞市律师协会六届十六次理事会会议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召开,听取会长、副会长、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作2016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顾问陈玉伦,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律师管理科负责人谢景慧出席了会议。参照去年的做法,本次会议仍邀请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并于会前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征集旁听会议的律师代表。7名报名的律师代表全程旁听了本次会议。
为确保述职工作得以顺畅、高效进行,受会长委托,会议由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龙开族主持。
在听取了会长和四位副会长述职后,朱小平副局长对律师协会过去一年的自律管理工作做了专题点评,在肯定律师协会过去一年的工作的同时,对律师协会新一年度的自律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系列具体要求。他认为,本届会领导、理事和委员会主任无私奉献,努力工作,为我市律师行业争取了更多的合法权益,使律师群体的凝聚力越来越强。他要求,一是通过述职报告,及时查找本职工作和履职情况的要求与差距,适时调整工作计划与工作方式,将成功的工作经验贯彻到底,对于不足的地方查找原因;二是要充分利用好今年5月成立的东莞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个平台,进一步加强协调,切实推进律师执业维权工作;三是希望大家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群策群力,充分发挥律师行业的专业优势,为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在会长、副会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主任完成述职报告后,张旭东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发表了监督意见。
副会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主任向理事会述职,报告过去一年的履职情况,是2015年1月24日通过的《东莞市律师协会章程》的一项全新尝试,其目的是让理事会掌握各位副会长和各个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检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督促副会长、各委员会主任积极履职,认真谋划下一年度的工作。按照前述章程规定,会长代表理事会向律师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无须向理事会述职。为让理事会更加全面、准确把握年度工作
计划的整体构思、工作侧重以及工作推进中碰到的主要问题,跟2016年的首次述职报告会一样,今年陈锡康会长除向律师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外,继续主动参加述职,带头向理事会作述职报告。
邀请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有助于让监事会全面掌握理事会及各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工作进展,便于监督工作可以精准开展。
邀请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外的本地律师代表旁听述职,是尊重本地律师同仁知情权,集聚行业智慧,推进行业自律管理工作民主化进程,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本次述职报告会,既有效发挥了理事会的内部督促作用,又有力促进了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开展,也为下一年开展述职报告并评议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会党委召开二届第三十四次委员工作会议
6月9日上午,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二届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市律师协会党员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副书记陈玉伦主持,书记朱小平,副书记陈锡康,委员骆世明、蔡国民出席了会议。会议再次酝酿市律师协会党委新一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广东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建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示范点的通知》要求研究推荐了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审议通过了八个到期换届党支部推荐的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了沃金党支部申请更换党支部书记;审议通过了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广东臻善律师事务所、广东佑德律师事务所、广东品峰律师事务所、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成立独立党支部;审议通过了六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研究说文党支部、尚融党支部申请注销党支部事宜。
我会党委召开二届第三十五次委员工作会议
6月21日下午,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二届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市律师协会党员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副书记陈玉伦主持,书记朱小平,副书记陈锡康,委员邓家诚、骆世明、蔡国民出席了会议。会议研究了市律师协会党委新一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调整名单;审议通过了五个到期换届党支部推荐的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了接收四位同志为预备党员。
我会在全省律协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工作推进会上介绍工作经验
6月8日,全省律协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工作推进会在广州召开。省司法厅律管处、省律协领导以及各市律协“两个中心”主任和秘书处负责人共83人参加了会议。我会副会长、投诉中心主任蔡国民,副会长、维权中心主任周云,顾问陈玉伦,秘书长龙开族等代表我市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的成立和运行情况、基本数据。针对“两个中心”工作推进情况,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黄婷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两个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切实把“两个中心”运作起来,中心的建设要经得起检查和考验;三是要把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和加强投诉查处工作,作为协会重要的日常工作抓紧抓好;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旗帜鲜明地“举旗”和“亮剑”。省律协会长肖胜方也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不断深化对维权、惩戒工作的理解;二是要固强补弱、对照差距,创新维权方式方法;三是要加强沟通,畅通渠道,健全快速联运反应机制;四是要加大奖惩力度,对全省“两个中心”运行情况进行通报;五是要不断总结,加强宣传,为“两个中心”工作在全国走在前列夯实基础。
作为6个经验交流发言单位之一,副会长蔡国民代表我会介绍我市投诉中心工作推进经验。自全国律协、省律协要求建立“两个中心”以来,我会积极协调推进投诉中心建设,通过做到“六个坚持”,确保运行规范顺畅。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在工作推进坚持大力度。接到省律协关于成立两个中心的文件后,我会会长、秘书长迅速研究部署,并就有关工作安排及时向市司法局主要领导请示和汇报。3月初分别召开会长办公会会议和理事会会议,研究部署成立投诉中心的具体工作安排。3月21日把“投诉中心”牌匾悬挂上墙,3月27日举行“投诉中心”揭牌仪式,3月28日投诉中心正式面向社会启动运作。
二、在建设标准上坚持高标准。在场所安排上,在市律协秘书处旁边协调腾出一个专门独立的办公室,作为两个中心的接待室。在硬件配置上,全新配备3套办公桌椅、2台办公电脑、2台带录音功能的电话和书柜等,用于谈话和接待。在软件配置上,我会按要求制定了“投诉中心”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来访须知、工作人员名单(照片、姓名、职务)和值班人员守则等制度,并公示上墙。
三、在人员配备上坚持重专业。除按省律协的要求将分管纪律委员会的副会长、纪律委员会委员和秘书处纪律部工作人员纳入以外,还特别邀请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专门负责投诉工作的1名业务骨干担任投诉中心的副主任,既有效利用了律管干部在律师业务管
理中的专业特长,又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对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监督指导作用。在工作人员的配备上,根据工作需要,我会从秘书处专门挑选了2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长期从事投诉处理工作的人员,作为投诉中心的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电话接听、来信接收、网上投诉举报受理和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
四、在宣传推介上坚持多渠道。成立两个中心之后,及时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东莞日报等渠道发布工作信息和简讯,形成了良好的社会传播效应。为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监督律师执业行为,我会还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开了 “投诉中心”的具体信息,包括:受理案件的电话号码、专用电子邮箱地址、官方网站、来信来访地址等。此外,在重新设计我会新的官方网站时,在首页预留链接位置,方便今后将省律协统一开发的投诉举报受理平台纳入其中。
五、在制度建设上坚持求规范。为规范投诉中心的办事流程,除按照省律协文件要求建立工作台账等制度外,经理事会研究讨论,决定继续沿用我会纪律委员会制定的《东莞市律师协会处理投诉案件工作规定》等程序性规定。同时,为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我会秘书处纪律部还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和修订了《东莞市律师协会投诉来访登记表》、《东莞市律师协会限期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东莞市律师协会处分决定书》,《东莞市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听证告知书》、《东莞市律师协会行业听证通知书》、《东莞市律师协会规范执业建议书》等法律文书样本,以确保投诉案件处理规范统一。
六、在工作机制上坚持两结合。除前述人员配备上实行交叉任职外,还在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的统筹协调下,研究确定了一系列投诉案件处理工作原则和机制,包括:投诉案件信息互通与商讨协调机制;案件互相移送机制,投诉中心受理投诉案件后,可将涉嫌违反《律师法》和《处罚办法》等重大案件提交律管科调查,律管科也可将涉嫌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节轻微的案件移送律协调查;建立重大疑难案件联合办案机制,根据案件性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采取联合办公、办案的方式调查处理重大疑难案件。
蔡国民副会长参加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会议
6月30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在该院二楼会议室召开特邀调解员工作会议,市第三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念卫、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健容、立案庭庭长蓝海、诉前联调工作负责人陈志超,以及全体特邀调解员参加了会议。本会副会长蔡国民应邀出席会议,
并为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任证书。据了解,在这次会议上我市64名律师获聘成为市第三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任期为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
会上,副会长蔡国民代表市律师协会发言,充分认可市第三人民法院开展特邀律师担任调解员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他认为,这项工作引导和组织了一批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热心奉献的律师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为群众提供中立、专业、多角度的优质法律服务,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诉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出积极贡献;搭建了一个公开、透明、规范、畅通的互动平台,有助于推动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能有效增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实现强强联合;节约了司法资源,强化了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不懈努力。他希望,特邀调解员律师要强化服务意识,公正调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他表示,市律师协会将继续大力支持市第三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共同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借以推进东莞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张社清副会长率队赴佛山珠海市律师协会考察交流律师培训工作
6月5日至6日,在本会顾问、党委副书记陈玉伦,副会长张社清的带领下,继续教育委员会组织考察组赴佛山、珠海两市律师协
会交流学习。
6月5日下午,本会考察组到访佛山,受到佛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晓晖、继续教育委员会主任李欣蕾、秘书长李艳玲以及部分委员的热情接待。座谈会上,张社清副会长表示,希望通过交流学习,借鉴学习佛山在律师培训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更好地服务东莞律师。刘晓晖副会长、李欣蕾主任针对佛山律师培训工作的特点,分享了佛山市律师协会开展律师培训工作的宝贵经验。双方并就继续教育委员会的职能定位、课时认定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意见交流。
6月6日上午,本会考察组到访珠海,受到珠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业务指导及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主任郭蕾、副主任张涛、刘琛、陈晓宇及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韩青、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曲红等热情接待。郭蕾副会长介绍了珠海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及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具体分工与工作开展方式,她表示,该委员会采取副主任直接对接其他专业委员会的方式落实培训计划及开展工作,并组织形式多样化的基础技能培训。
通过与佛山、珠海两市律师协会的交流,本会受益良多,既增进了与兄弟协会的友谊,又学习了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拓展了思路和视野。
周云副会长率队赴深圳市律师协会学习考察
6月23日,在周云副会长的带领下,本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赴深圳市律师协会学习交流,并到国信麦家荣(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考察调研。本会监事会张文丽副监事长,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刘蓉芳主任、赵瑾副主任、黄仁东秘书长、廖显堂委员、周清圣委员、王一飞委员等人参与学习考察。
上午,本会考察组到访深圳市律师协会,受到该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高文杰主任、龚楚、黄福龙副主任等热情接待。双方就涉港澳台和外事工作经验、涉外法律服务等内容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与探讨。
座谈会上,周云副会长首先感谢深圳市律师协会的热情接待。他表示,目前国家正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东莞作为主要的参与城市,却在涉外律师工作开展方面与深圳存在较大差距。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排头兵,在涉外律师工作方面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希望通过交流学习,借鉴深圳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法律服务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刘蓉芳主任简要介绍了本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近两年工作开展情况。
高文杰主任详细介绍了深圳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和工作成果。主要包括:(一)与外国的律师协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海外的大学建立联络机制等。据介绍,深圳市律师协会目前已经与海外22家律师协会及大学机构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包括英国的律师协会、新加坡的律师协会等,主要为深圳律师提供培训、交流互访的机会。(二)公开遴选律师到国外学习培训。2014年专门组织了一批年轻律师到美国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学习,采用报名加面试等方式遴选确定参加律师。由深圳市律师协会补助每人一万元,其他费用由参与律师自行承担。还曾通过这种公开遴选机制组织律师事务所主任到外国参加为期三个星期的主任学习班,学习国外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深圳市律师协会要求参加外训的律师回来后在律师协会举办讲座,为广大律师介绍经验与分享学习心得。(三)组织部分国际组织来深圳举办律师业务培训,每次3-5天。(四)深圳市律师协会与外国律师协会、大学、境外法律组织之间进行交流时报送审批手续方面的经验。比如,一般情况下对外交流工作在深圳并未受到相关法规的严格限制,可通过旅游签证的方式解决出入境问题。但如果举办大型活动则通过市律师协会向市司法局提交申请,同时邀请市司法局领导出席,最后由市司法局报送市外事部门,即履行审批手续。(五)建议东莞的涉外律师多重视、多参加全球各地一些有影响力的法律组织活动,先加入并成为这些境外法律组织的会员,这些组织经常在全球各地举办活动,视情况参与活动,交换联络信息,这样境外律师、当事人在遇到中国的法律业务时我们的律师就容易产生较大的案源机会。深圳市律师协会下一步将对一些境外法律组织进行甄别与考察,选择5-10家推荐给深圳律师按兴趣和专业选择加入,这些资源也可供东莞律师同行共享。
黄福龙副主任介绍了全国律协“一带一路人才库”入库情况。该人才库由全国律协主办,定期举办赴海外培训的工作,费用由全国律协承担。作为该人才库的入库律师,他曾参加过赴英国的海外培训。他建议东莞律师同行可积极参与。
与会的律师代表还就各自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下午,考察组前往深圳市前海自贸区,参观考察国信麦家荣(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该所赵华主任热情接待,向考察组详细介绍了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开展情况。国信麦家荣(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由香港的律师事务所与境内的律师事务所合资建立,该所最大的优势是与境外律师的案件信息交流。基于香港的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各地的律师事务所之间具有先天的合作优势,使得境内的法律业务得以顺畅流动到境外办理,如境内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境外执行业务、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及基金业务、境内当事人境外账款催收业务等。同时也使境外当事人在境内的法律事务通过联营所的渠道,很顺畅的流动给境内律师进行处理。因此联营律师事务所就相当于法律案件信息的枢纽站,将境内外案件信息进行快速的互通,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高效、高质的法律服务。而联营律师事务所在境内对接的客户也大部分是各地的律师事务所,因此与东莞律师存在广阔的合作空间。
通过参观考察,考察组对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情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李爱东副会长率队赴深圳前海考察联营律师事务所
为了解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现状,学习联营律师事务所在开展涉港澳法律业务方面的先进经验, 6月27日,李爱东副会长率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赴雅尔德曾陈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及德和衡赖文俊(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学习交流。本会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谢娟主任、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秦逊辉主任、两个委员会部分委员,以及监事会赖道波监事参与本次学习交流活动。
上午,本会一行到访雅尔德曾陈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受到雅尔德曾陈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阙凌云主任的热情接待。阙凌云主任介绍了该所的相关历史,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业务类型等概况。下午,本会一行到访德和衡赖文俊(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受到德和衡赖文俊(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温贵和主任的热情接待。温贵和主任介绍了该所的历史及发展规划。各方就有关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方式、发展前景、收费、律师执业保险、外方律师在联营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的方式以及联营律师事务所目前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与探讨。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
是中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下的创新与尝试,目前仅在深圳市前海、广州市南沙、珠海市横琴设有试点。通过交流,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深入了解到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模式、发展现状及粤港澳律师业务的开展方式,将为东莞律师开展涉外律师服务业务提供新的思路。大家表示此行受益良多。
我会党委派员参加东莞市社会组织负责人党建专题培训班学习活动
6月26日至28日,东莞市社会组织负责人党建专题培训班在广州开班。在东莞市社会组织工委纪工委书记梁仲辉同志的带领下,全市共25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者来到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进行为期三天的学习。广东金名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方民、广东百勤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陈骞、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张旭
岑三人代表东莞市律师协会党委参加了本次专题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包含六门课程,首先由广东省委党校郭丽兰教授讲授《总书记有关党的建设重要讲话精神解读》,郭教授从一个中国梦、两个百年目标、三个从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阐述了国家领导层的宏观战略思想。张浩教授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两新党建业务创新》课程中,系统讲述了发展新党员的具体流程、党组织七项组织生活的制度构成等党务知识以及党员管理工作难点。中山大学张宇权教授通过《一带一路与中国走出去的新机遇》,深刻剖析了“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国际背景、中国外交面临的新挑战及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出现和解决方法。中山大学郭小聪教授深入讲解了《儒道禅的管理智慧》,启发各级党建负责人从传统国学角度做好队伍建设和管理。张丰副教授和赵勇强老师分别通过讲授《博弈论与管理决策创新》和《社会组织8090后成员管理与团队共振》,
明确了运用博弈理论做管理决策的重要性及根据8090后特点做好党务党建工作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上述六门课程紧密联系了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实际,既有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论高度,又有两新党建业务创新的具体方式方法;既呈现了“一带一路”国家宏观战略构想,又结合了中国传统国学、现代经济学、管理学等不同角度的思考。通过参加本次培训,
全体党建工作者纷纷表示,无论从思考维度还是从广闻见识上均得到极大提升,不但明晰了党建工作的理论体系和方式方法,还增强了搞好党建工作的能力和信心。我党委参训学员代表一致认为此次培训意义重大,将把学习到的内容充分运用并深入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去。
【信息集览】十三则
6月8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一百一十八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6月9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一百一十九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9人考核合格,1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延长实习期三个月。
6月12日至15日,在党支部书记张旭岑的带领下,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成探访组前往贵州黔西南自治州,代表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看望在当地从事“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的修建律师。探访组一行就该所修建律师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的情况与黔西南自治州司法局有关领导进行了深入交流。黔西南自治州司法局韦仕斌副局长对修建律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予以肯定和赞赏,对法制盛邦(东莞)律师所和党支部作为修建律师的坚实后盾表示感谢。6月15日,探访组还来到黔西南自治州晴隆县长流乡幸福小学开展助学活动,向幸福小学的孩子们捐赠一批学习文具,并现场组织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教育活动,得到孩子们的热烈欢迎。
6月13日,值班理事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第二十三次面谈活动在理事工作室举行。理事龙春华、副秘书长刘丽芳等与我市近期领取实习证的5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了面谈活动。
6月15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一百二十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6月16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一百二十一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9人考核合格,1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延长实习期三个月。
6月20日、27日,我会理事叶进国、吕新建分别参加了我会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次值班理事与新执业律师面谈活动。
6月21日,秘书长龙开族参加市社科联在社科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市社科界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座谈会。
6月21日,秘书处会员部部长莫瑞仙参加市社会组织中心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4楼多功能厅举办的社会组织政策法规解读与项目策划主题培训班。
6月26日至28日,继续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唐胜利,纪律委员会秘书长廖京,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吴泷飞、秘书长龙双志,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念超,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奉军等6名律师参加省律师协会在惠州举办的2017县域律师培训班。
6月29日,省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资本市场系列活动之“走进深交所”。省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钟瑜、副主任张平、邓香花、秘书长翟彩娟及部分委员和来自深圳、广州、佛山、东莞、珠海等地的相关领域律师共50余人参加活动。我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瑾、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友军、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刘烨3名律师参加了活动。在深交所工作人员带领下,全体律师首先参观了深交所的陈列室以及上市仪式大厅,了解了深交所的成立背景、发展历程、成长探索、开拓创新等重要阶段,并感受了上市仪式的庄严。深交所上市推广部程春晖副总监为参加律师作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与IPO审核政策动态”的专题讲座,介绍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及现状、各层次市场特点及服务对象。
6月29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一百二十二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6月30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一百二十三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8人考核合格,2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延长实习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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