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律师事务所(分所):
请各单位于 6 月 24 日前 把《东莞市律师事务所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女律师(包括女辅助人员)2011年第二季度的妇检证明及男律师(包括男辅助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调查函上交市律协秘书处。
联 系 人:刘莉玲(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 MAIL:liuliling@dglawyer.cn
二○ 一一 年六月七日 点击查看或下载:通知(关于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