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函》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我会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发来的两份函件,为让律师了解相关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现将该函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所按要求做好相关传达工作。
附件:1.《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函》(落款时间:2016年10月11日)
2.《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函》(落款时间:2016年10月12日 )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17日
1.《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函》(落款时间:2016年10月11日)(zip压缩包)
2.《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函》(落款时间:2016年10月12日 )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