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司法局通知,为更好地维护市司法局的安全与秩序,经研究决定,从 2012年 5月 21日起 ,凡进出市司法局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如执业证、身份证等。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做好通传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联 系 人:郭胜钊(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MAIL:285009192@qq.com
二○ 一 二 年五月二十四日 通知(关于进出市司法局凭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