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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日期:2020-07-30     阅读:3,748次

各党支部:

     根据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印《关于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的实施方案》(粤律党〔202012)的要求,统筹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强基工程”“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锋工程建设,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加强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现相关事宜特作如下通知。

一、工作对象

各党支部

二、工作目标

(一)党员管理规范化

1. 建立健全一簿四册。即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和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流动党员花名册、党员参加支部活动考勤册,及时更新党员基本信息。

2. 按时缴纳党费。支部组织党员按月缴纳党费;党费有专人管理,台账健全、记录规范完整、账目清晰准确。    

(二)组织生活规范化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次)按时上好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到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根据党员律师的特点,深入开展主题式党的组织生活,固定每月的51525日中的某一天为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以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2.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主题要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3.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年底,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以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为主要程序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阵地建设规范化

1.场所硬件规范化。党员活动室做到十有,即:有党组织牌匾,有独立的活动场所,有党建文件资料柜,有党建制度上墙,有党务公开宣传栏,有相关党务工作流程,有入党誓词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资料,有党建资料和书籍,有一套党徽、党旗和党牌,有管理人员和制度。

2.党员亮身份。党员在办公区域明显位置摆放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岗等标识牌;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及重大活动必须佩戴党徽。党员勇于亮出身份,亮出职责,亮出承诺,接受监督,树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对照《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附件一)及时自查自纠,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

2. 91日前完善本支部的一簿四册台账、历年党费台账、历次三会一课台账、历次组织生活会台账、历次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台账。

3.参照《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建标准化方案》(附件二),821日前完善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并将建设完成的党员活动室全景照片发送到党委办公室邮箱。年内会搬迁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的,搬迁前,党员活动室可以不更新,但需要及时将搬迁计划反馈给党委办公室。

4.尚未设置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岗的党支部,于821日前完成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岗的设置与标识牌的摆放。

联系人:孔佩欣、蔡苑虹,联系电话:22499829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1.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

      2.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建标准化方案

      3.党员岗设计图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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