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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党支部组织架构的通知
日期:2021-12-07 阅读:5,06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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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进一步提高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党支部组织架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党员人数在七人及以上、但尚未成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设立依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三、工作完成时限
即日起至
2022年2月
。
四、其他事项
1.请党员人数在七人及以上的党支部务必
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成立支委会的申请》《党员名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3、4纸质版,需盖党支部公章)交党委办公室
。
2.党委办公室将汇总材料并报党委会议审议,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委员,形成
《选举结果报告》(附件5纸质版,需盖党支部公章)
,报党委备案方可算设立成功。
3.请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完善本支部组织架构。
联系人:孔佩欣、蔡苑虹;
联系电话:22499829;
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
1.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但未成立支委会的党支部名单
2.成立支委会的申请
3.党员名册
4.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5.选举结果报告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附件列表(点击查看)
附件1: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但未成立支委会的党支部名单
附件2:成立支委会的申请
附件3:党员名册
附件4: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附件5:选举结果报告
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党支部组织架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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