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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东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23-11-21     阅读:6,692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做好新时代政府立法工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发挥专家在市政府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推荐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函》的要求,市律师协会作为“东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候选人”推荐单位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省范围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学会、律师协会以及相关院所社中,具有深厚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从事法学研究、法律实务以及语言文学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有较高声望的实务工作者。

二、聘任形式:兼职

三、选聘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或者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其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四)具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参与政府立法工作。

四、立法咨询专家的工作内容

(一)对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提供咨询意见或者建议;

(二)参与重要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调研以及规章立法后评估;

(三)参与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的论证,对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市人民政府相关立法课题的研究、评审;

(五)参与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

(六)对政府立法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其他与政府立法有关的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东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供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

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人选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及所在单位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市司法局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入选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

市司法局通过门户网站,将拟聘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决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司法局拟定入选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人员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人选名单。

(五)其他事宜

市司法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组织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开展工作。

六、其他事项

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动员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并于20231123日(星期四)上午前,将《东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人选报名表》电子版word文档、签字PDF扫描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整理成压缩文件夹,文件统一命名为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报名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发至我会秘书处指定电子邮箱:xzb@dgla.org.cn

届时,我会将严格按照选聘条件择优推荐东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候选人名单报市司法局。

秘书处联系人:古晓晴,联系电话:22459905E-MALLxzb@dgla.org.cn

 

         附件:东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人选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