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行业资讯 > 通知公告 > 转发

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9-01-08     阅读:5,864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省律师协会《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律协〔2018〕1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报名参加,并按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由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报名并填写《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并请于2019年1月17日前将十六、十七期的报名材料(word版本及扫描件)发送至市律协指定邮箱442622394@qq.com

二、其它各期学员报名材料(word版本及扫描件)请于2019年3月18日前发送至市律协指定邮箱442622394@qq.com

省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选拔和推荐,具体选拔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秘书处联系人:袁慧欣,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IL:442622394@qq.com


附件:1. 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律协〔2018〕155号)

2.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汇总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