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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2-27     阅读:936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根据全国律协、省律协《关于开展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律师所做好我市律师行业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对象

此次统计工作的对象为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的律师;现任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现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三级中共党代会代表的律师;现任全国、省、市、县四级各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常委、委员的律师。

2.报送时间

请各律师所将本单位填写的《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于 3 1 日前 将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确保不遗漏、不误报。
 

人:刘莉玲(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真:22508201

E—MAIL451926949@qq.com

附件: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

 

 

 

 

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