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根据全国律协、省律协《关于开展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律师所做好我市律师行业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对象
此次统计工作的对象为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的律师;现任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现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三级中共党代会代表的律师;现任全国、省、市、县四级各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常委、委员的律师。
2.报送时间
请各律师所将本单位填写的《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于 3 月 1 日前 将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确保不遗漏、不误报。
联 系 人:刘莉玲(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MAIL:451926949@qq.com
附件: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 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